青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7上海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4人公告

副标题:2017上海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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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青浦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年龄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5:30时;


2.报名地点: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东大厅(青浦区青舟路220号2号门,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


3.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考简章职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所填《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得调整;


4.提交材料:《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5.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取《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6.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对所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将不予录取。


三、准考证的领取


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时,到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东大厅(青浦区青舟路220号2号门,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可凭考生身份证代领)。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应用写作、劳动法律法规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将在青浦人才网上公布;


4.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报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总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前4名予以录用,第5-8名作为候备人选,列入仲裁辅助人员储备库。一旦工作需要,即予办理录用手续,有效期保留两年。


2.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约4万元/年。


4.招聘咨询电话:33868785,39295276。


原标题:2017年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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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 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简章.doc


2017上海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4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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