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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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原县龙泰升责任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货币资金的使用和保管,明确财务相关人员职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制度。

二、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制度

1、银行账户的开设和注销应由财务部门办理,出纳人员根据要求提交账户开设或者注销申请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再报总经理批准。

2、各银行账户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能对本公司经营业务的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为供外单位、个人使用。

3、出纳人员负责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包括各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等具体业务工作。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配合公司总账会计进行银行存款的对账盘查工作。

4、会计人员应及时对出纳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检查银行网银Ukey的使用及保管情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好人现金盘点表应由经财务经理签字审批。


5、财务经理定期抽查盘点银行日记流和银行网银金额往来是否相符。

三、现金日常管理规定制度

6、日常现金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现金的收支业务。按管理要求本公司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

1)按公司规定银行转账起点以下(2000元)的零星支出;

2)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项目外原则上单笔超过2000元不得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7 库存现金限额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避免现金留存过多,现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零星业务支出的需要,允许留存的现金,其额度为2-3天的零星支出需要量,我们规定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部分应在当天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8、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出纳人员需要认真核对上交现金、支票等金额与库存现金是否一致。

9 公司现金和银行支票的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将当日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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