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斯佳特科贸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由出纳保管定额备用金,库存现金的日常零星开支限额为2000元; 2、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及时入账,出纳每日下班前均进行账实核对; 3、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 4、支付现金,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5、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6、所有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签字后,方可执行。 7、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既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得设置“小金库”; 8、按月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9、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箱内; 10、出纳收取现金时,应先收款,再开票;付款时,应先记账,在付款。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未经审批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对不需用、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做好清理、撤消工作。 2、按月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月初由出纳编制上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审核签字。出纳和会计应及时清理,核对未达账项。 3、支票的签发、银行电汇等业务的办理,必须通过总经理周涛的批复,方可执行; 4、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业务不得开具现金支票,该类业务通过转账支票办理; 5、作废的支票不得丢弃,应作为附件予以保存; 6、定期打印银行对账单,查清银行存款余额不定期向董事长李晓峰汇报; 印章、票据的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出纳员命章由出纳保管; 2、支票、汇票、信用证等结算票据由出纳保管、填制并加盖出纳保管的印鉴,会计对填制的结算票据进行审核后,加盖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和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支票和收据必须登记; 授权与审批制度: 一般金额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会计审批,出纳审核;当金额支出达到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并由会计直接上报董事长。当金额支出超过20000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09审计实务(单) 陈馨 ,出纳审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e77856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