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土增税-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是个啥-

时间:2022-05-06 19:43: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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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土增税”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是个啥?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项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实务中,关于此项规定如何理解存在一定争议。本文试作分析如下:

一、金融机构的含义

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中,未对“金融机构”范围进行明确定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发[1994]198号)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是指下列在境内依法定程序设立、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邮政储蓄网点;

(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

(三)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公司、融资中心、金融期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信用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二、金融机构贷款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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