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0年3月修订)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首 席财务官(CFO)。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筹备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委员 会的有关决议。 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重要性、本企业盈利情况, 参照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 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 成情况;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创利能力、经营绩效情 况,并保证其可信度; (五) 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 据。 第十三条 薪酬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诚信前提下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述职 和自我评价; (二) 薪酬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 效评价;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2bc28e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c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