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抑或诸法系的特质?--孟德斯鸠De L’esprit des Lois一书的题名解读 The Spirit of Laws or the Genius of the Legal Systems? An Analysis of the Title of Montesquieu' s De L'esprit des Lois 作 者:张辰龙[1] Zhang Chenlong(不详) 作者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版 物:比较法研究 年 卷 期:2019年 第3期 摘 要:汉语“法的精神”的各种含义难以契合孟德斯鸠在其著述中对L’esprit des lois这一术语的界定,本文通过分析孟氏法文原著及相关西语著述力图论证:作为比较法和法社会学开创者的孟德斯鸠,法律的多样性是其研究的中心论题,孟德斯鸠用L’esprit des lois这一概念作为其著作的题名和思想体系的核心,所意指的是“诸法系的特质”,而非汉语学界所通常理解的“法治精神”、“法律本质”或“立法意图”。 页 码:184-200页 主 题 词:孟德斯鸠;法的精神;法系的特质;法律原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850d1c340cba1aa8114431b90d6c85ed3a88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