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社会”:不同于现代自然法传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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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璐[1]

作者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发展系 出版物刊名:社会学研究 页码:214-241 年卷期:2015 2

主题词:社会;自然法;民情;道德;自由



摘要:面对近代以来目的论的自然秩序的瓦解,早期社会思想家们都在努力探索另一种可能的秩序。政体、民情、法律与人性诸因素如何相互配合,构成现代秩序的基础,是孟德斯鸠不断讨论的主题。本文认为,孟德斯鸠的社会思想一方面继承现代自然法传统通过自然为社会生活提供确定性的努力,另一方面却不再诉诸人的本性,而是探究社会的本性,即社会各要素的整体关联。孟德斯鸠试图在这种关联中实现现代道德处境下的自由,而这恰恰是社会学关心的原初问题。对孟德斯鸠“社会”概念的重新阐述,有助于重拾早期现代社会的实质问题,为理解当下政治与社会的种种问题提供某种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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