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剑 作者机构:广东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出版物刊名:道德与文明 页码:137-144页 年卷期:2018年 第6期 主题词:原罪;“根本恶”;“恶魔之恶”;康德;齐泽克 摘要:《圣经》中的偷吃禁果神话历来存在事实和寓意两个阐释角度以及误用自由意志和正用自由意志两类价值判断。奥古斯丁既推崇保罗的原罪遗传说,将其看作祸延后裔的始祖犯罪,也强调意志堕落说,将其视为多重邪恶意志及罪性生命的象征;康德将"出乎道德"的充分动机视为道德行为之尺度,并推导出有关意志堕落的三大根本恶。他进而推翻了偷吃禁果的事实性起源,释之为根本恶的逻辑起源。然而,这一寓意释经同时开辟了其反向诠释的空间。相较于始祖出于诱惑或自爱而从清白守法的自由意志中堕落,他们更像是出于道德义务而偷吃禁果,抗击了以自爱动机为行动依据的根本恶,实践了自由意志的第一次正用,并因此从动物变成人;齐泽克同样持自由意志正用的观点。他激活了康德试图回避的第四种根本恶,即只为恶而作恶、将作恶抬升到伦理原则高度的"恶魔之恶",视之为偷吃禁果神话之真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18eaced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