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资金和福彩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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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资金和福彩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 民发〔2009〕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近年来,在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利彩票机构(以下简称“福彩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福利彩票工作稳步、快速发展,发行量由2000年的89亿元增长到了2008年的600多亿元。截至2008年底,共发行3365亿元,筹集1100多亿元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项目逾15万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都离不开各级民政部门资金管理和福彩机构财务工作的有力保障。但是,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和财务工作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去年上半年财政部对彩票机构大检查的情况看,有的地方对外合作不规范;有的违规发放奖金津贴;有的彩票资金未及时足额上交、超范围使用;有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违法违纪事件。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体制、机制性问题,但主要还是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福利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落实《彩票管理条例》,贯彻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福彩机构财务工作,加强福利彩票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管好、用好福利彩票资金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福利彩票发行规模逐步扩大,品种逐渐丰富,发行方式不断进步,技术应用迅速发展,《彩票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政策相继出台,这些都对民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适应形势发展,转变观念,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高度重视福彩机构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制,切实履行对本级福彩机构财务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职责。各级福彩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财务人员参与,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资金管理机制;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努力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二、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彩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规定,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级民政部门在管好用好本级公益金的同时,应当积极支持和监督当地福彩机构做好财务和资金管理工作,优化福彩机构的财务管理环境,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符合市场运营需要和行业特点的财务管理体制,保证彩票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规范运行。 做好彩票资金筹集、用好彩票发行经费是各级福彩机构的基本职责。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应当充分履行福利彩票发行职责,健全福利彩票资金按票种归集、按规定结算、按要求使用的资金管理体系,完善福利彩票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及其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加强福利彩票系统内部的资金归集、奖金调配、发行费用分配等统一管理工作;省以下福彩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及上级福彩机构的彩票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本地区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本地区资金结算、奖金兑付、公益金上交等资金管理工作,坚决防止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三、健全财务规章,规范福彩机构财务工作 各级福彩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福彩机构转财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彩票行业特点和本地实际,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细化对外合作、资产购置、财务开支的办法和程序。 1.要完善财务收支计划制度。各级福彩机构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根据业务需求及时调整财务收支计划。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收支计划,健全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考评办法。各项业务要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总结。对于计划外事项应当建立集体研究审批机制。 2.要健全资金结算制度。要完善上下级福彩销售机构之间资金结算、奖金调配办法;要健全各票种的奖金兑付办法;对销售站点的收款要坚持销售额度管理或预交款制度,努力争取销售款项的及时足额收缴。要按照规定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应交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彩票资金。 3.要完善成本控制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厉行增效节支,严格财务审批和财务报销流程。要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采购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商业采购行为要做到遵规守纪、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4.要完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规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项目及开支标准,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完善发放办法,争取建立符合彩票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5.要不断完善财务制度。针对彩票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四、遵守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彩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遵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项目,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效率。要充分认识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社会敏感性和政策严肃性,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方向。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禁止挤占和挪用福彩公益金。要加大福彩公益金使用的宣传力度,使其良好效果广为人知,进一步提升福利彩票的良好形象。 发行经费是专项用于福彩机构的业务费用,只能用于与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有关的事项。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严格自律,要做到职责分明、界限清晰,不得向彩票机构摊派不相关的开支或挤占彩票发行经费。 福彩机构在使用发行经费时,要学会科学理财,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收支计划管理;要努力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福利彩票机构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要加强基础设施和网点建设,提高彩票行业的服务水平;要加强技术研发和设施改造,提高系统的安全稳定性能;福彩机构要依照国家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符合标准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要合理地确定合作年限和利益分配方式,避免福利彩票机构资产流失。对超过一年的对外合作,要认真审查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分析市场形势,尊重市场规律,科学研究决策,尽可能准确地评估合作方的投入产出,要采取措施防止合作方牟取不合理的“超额利润”。对合作不规范、违反国家规定的,要立即纠正。 五、建立资金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各级福彩机构要有专门领导负责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彩票资金的收缴和奖金兑付情况;要及时与银行和资金结算单位进行账务核对,严格按规定与上下级福彩机构或销售站点进行资金结算;对销售欠款大户或超兑奖金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将开奖兑奖管理、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委托他人。不得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福彩机构要利用技术手段,建立彩票销售资金及兑付奖金的稽核、预警管理平台,防止因数据出现重大差错或人为舞弊行为导致彩票资金损失。财务、技术、市场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日常销售数据与银行款项的核对、分析工作。 要建立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对于销售异常情况,如销售额、中奖额、兑奖额、弃奖额出现大幅波动,返奖率严重偏离正常标准,兑奖数额超过中奖数额,大额投注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对销售中出现的可疑资金,应及时向中彩中心、民政和财政厅(局)报告。 六、完善机构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加强福利彩票财务机构的建设。首先,要从人员和编制上予以支持,确保福彩机构的财务人员数量和能力与彩票业务的发展需要相匹配。要保证财务岗位的设置既分工合理,又相互制约和监督。其次,要采取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从业素质。要坚持培训、引进、提高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职业技术培训、系统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从业水平,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福彩财务队伍。第三,要保持财务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下一级福彩机构财务负责人聘任或更换应当报上一级福彩机构备案。 七、发挥监管合力,加强彩票资金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始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分配、结算、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加强技术服务及大宗物资采购、对外合作、营销宣传、固定资产购置以及对外投资等重点事项的监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机构之间互查等方式,监督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福彩系统要建立资金使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规范管理。要严抓制度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制止和纠正。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主动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主动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及时发布监督信息等方式,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施监督。 民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2cf536ab84ae45c3b358c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