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 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工会先进集体以二级分会下设的工会小组为单位参加评选,凡在学校入会满1年以上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工会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工会先进集体: (1)能积极协助单位党政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思想情况,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发展。 (2)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组织会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全年会员参加工会活动人数应达到90%以上。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将会员工作及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及时反映给党政工领导,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集体负责人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教职工,得到群众好评。 (4)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教学事故和违纪违法及师德失范情况发生。 (5)按时收取会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2.工会先进个人: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建设,能够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2)热爱和支持工会工作,能积极参加各种工会活动,或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工会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能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4)热心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群众好评。 (5)按时缴纳会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05a64da1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