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流程图 成年流出育龄妇女提出申请 并提供相关材料 未持《婚育证明》成年 流入育龄妇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申请表 单位或村(居委会)提供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申请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登记表 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查 材料齐全有效 缺乏相关证件 材料齐全有效 材料不齐或违法生育未接受处理 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查 申请表、相关材料、证明 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 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婚育龄妇女同时签订《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 不 予 办 理 发 给 临 时 《 流 动 人 口 婚 育 证 明 》 限 期 补 办 原 籍 长 期 《 婚 育 证 明 》 不 予 办 理 办证范围:成 年育龄妇女(18一49周岁)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393d277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