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并保证加工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车床所有操作者。 3.作业内容及要求: 3.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机的性能及安全操作守则,佩戴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操作车床,学徒应在师傅带领下操作。 3.2.开机前检查机床各手柄位置及传动部位是否合理,是否无异常。 3.3.车头箱手柄挂到最低档,开机运行3分钟。如有异常则立即停止操作,通知有关人员进行。 5. 规范内容及工艺守则: 5.1.车刀的装夹 5.1.1.车刀刀杆伸出刀架部分不宜过长,一般长度不应超过刀杆高度的1.5倍(车孔、槽除外)。 5.1.2.车刀刀杆中心线应与走刀方向垂直或平行。 5.1.3.刀尖高度的调整。 ①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等高;车端面,车园锥面,车螺纹,成型车削,切断实心工件。 ②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高或等高:粗车一般外园,精车内孔。 ③ 在下列情况下,刀尖一般应与工件中心线稍低:粗车孔,切断空心工件。 5.1.4.螺纹车刀刀尖的平分线应与工件中心线垂直。 5.1.5.装夹车刀时,刀杆下面的垫片要少而平,压紧车刀的螺钉要拧紧。 第 1 页 共 3 页 5.2.工件的装夹 5.2.1.用三爪自定心卡盘装夹工件进行粗车或精车时,若工件直径小30mm,其悬伸长度应不大于直径的3倍。 5.2.2.用四爪单动卡盘、花盘、弯板等装夹不规则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 5.2.3.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车削前要调整尾座顶尖中心,使其与车床主轴中心重合。 5.2.4.在顶尖间加工轴类工件时,应使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在加工过程中要注意调整顶尖的顶紧力,固定顶尖和中心架时应注意润滑。 5.2.5.使用尾座时,套筒尽量伸出的短些,以减小震动。 5.2.7.车削轮类、套类铸件和锻件时,应按不加工的表面找正,以保证加工后工件壁厚均匀。 5.3.车削加工 5.3.1.车削台阶轴时,为了保证车削时的刚性,一般应先车削直径加大的部分,后车直径较小的部分。 5.3.2.在轴类工件上切槽时,应在精车之前进行,以防止工件变形。 5.3.3.精车带螺纹的轴时,一般应在螺纹加工之后再精车无螺纹部分。 5.3.4.钻孔前应将工件端面车平,必要时应先打中心孔。 5.3.5.钻深孔时,一般先钻导向孔。 5.3.6.车削ф10~ф20mm的孔时,刀杆的直径应为被加工孔径的0.6~0.7倍;加工直径大于ф20mm的孔时,一般应采用装夹刀头的刀杆。 5.3.10.当工件的有关表面有位置公差要求时,尽量在一次装夹中完成车削。 第 2 页 共 3 页 5.3.11.车削圆柱齿轮齿坯时,孔与基准端面必须在一次装夹中加工。必要时应在该端面的齿轮分度园附近做出标记线。 3.3.为了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应根据工件材料、精度要求和机床、刀具、夹具等情况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硬化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 3.4.当粗、精加工在同一台机床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松紧劲适中控制变形,否则要借助工装。 3.5.凡下面工序需要进行淬火、磨削或超声波探伤的工件表面,本工序加工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得大于6.3um。 3.6.粗加工时的倒角、倒园、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计要求。 3.8.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等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突然变差,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 3.9.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3.10. 加工中进行自检测量时要正确使用量具。使用塞规、千分尺等时必须轻轻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 3.12. 细长容易弯曲的轴类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如间断加工较长时间时,需在轴中间加中心托架,或将轴落下采取吊挂式存放。 第 3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4e7459b51e79b8968022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