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例) 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为全面实施XX朝阳医院一二三发展战略,创建国际化品牌医院,树立朝阳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素质,特修订我院职工着装规定。 1、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2、工作时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卫生人员工作服、佩带胸牌(别在左上胸部)。护士着装按护理部的规定执行,后勤职工着工装。 3、工作服整洁,无污迹血渍。 4、男士穿衬衣系领带、长裤皮鞋;女士穿长裤或裙子。衣裤应与工作服相协调。 5、员工在工作时间禁穿旅游鞋、牛仔裤、短裤及拖鞋(包括各种皮拖)。女士不得散发披肩,头发超过衣领须加修饰;男士头发须疏理整齐,不得漂染各种颜色。金银或其他饰品佩戴得当,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涂、不留长指甲、不戴长耳饰、手镯、手链,严禁浓妆艳抹,以淡妆为宜。 6、夏季着装衬衣袖管不应露出短袖工作服之外,禁止穿长短尺寸不一的裤子。 7、工作期间严禁穿工作拖鞋、鞋套及科室特用工作服在院内走动,严禁穿工作服进入营养部,严禁穿工作服出医院。 《着装规定》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在我院进修、实习的外单位职工及学生。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职工违反规范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起扣发奖金:50元/次,对于违反规定达三次及以上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履教不改者降级使用至解除聘用合同。外单位进修人员或实习学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取消其在我院进修实习的资格。 本规范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f4564e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