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支付工程款的函 致:宜兴海逸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承包的宜兴国际环保城二期工程目前已进入验收扫尾阶段,但由于种种原因,竣工验收未能及时完成。 从2014年春节后至今,我司按合同共收到一笔工程款(5月份支付约130万元),后期维修、整改大量使用的人工、材料等均为我司现金支付、采购,资金压力较大。 现又值9月开学季,劳务分包队伍的费用支付已成问题(江苏地区建设工程项目,结清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般是2个节点,一个为8月底,学生开学前,一个为春节前),为了平稳过渡,不造成负面影响,请贵司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综上所述,现特向贵司申请,先行支付人民币700万元(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后应支付工程造价的10%,约人民币1400万元),以解决目前资金压力,保证该工程顺利竣工验收。 望贵司给予帮助,支持! 为感!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4-8-2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5f48b93f90f76c661371a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