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作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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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作品特点



浅谈汪曾祺散文的特点

对于性灵散文在90年代的繁盛,汪曾祺的功劳是首当其冲,如孙郁所对他的评价:“他的杰出性在于,回复了传统的艺术品格,将非我的艺术,还原到真我的性灵世界。当代文学的这种精神上的调整,可以说是从他开始的。”他的散文似道实儒,他对文气的推崇,他从理论到实践对中国传统散文和现代散文的沟通,都可作为他的贡献。他在第一本散文集《蒲桥集》的封面上自述:“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汪曾祺《蒲桥集·序》作家出版社 20007)这段自评从他的散文的题材和行文特点两方面作了印象式的评价,有益于我们对他的散文的欣赏。他的散文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融自我于其中,蕴浓厚个人情趣

就像他的老师沈从文教给他写小说要贴着人物来写一样,在讲求“真”的散文这一文体中,他更是紧贴着文中的人、物、景、事的,融自我于其中。无论是记人类、游记类、随笔类、还是小品类散文,他都是通过“我”的情感浸润的,有鲜明的个人特点。他说过“毕竟,人和自然的关系,人是主体”(《目看两不厌》,《汪曾祺全集》卷5406),他不会把自己淹没在景物和历史中。如凡到过泰山的文人在写泰山时无一不写它的雄伟浑厚,可汪曾祺在《泰山片石》中却写到:“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本来是写泰山的,却在泰山之“大”中,一下子发现了小小的“我”,于是就写出了“我”眼中的泰山——担山人、石刻、所食野菜,即使写泰山的云雾,也无一句写其壮观的,反倒只写了雾所带来的麻烦。泰山的这些小而平常之处着了汪曾祺的平淡色,还着了他的文人色,一个接一个典故,说古考据,却没让人感觉到味同嚼蜡的“吊书袋”,原因即在于这些故纸堆里的考据并非死的学问的罗列,处处以“我”的眼光和心绪量之,处处显个人情趣。所以他入笔看似平淡,平淡中蕴藏的博学的、性情的自我又使他的散文在平淡中显得不同凡响,别有一番悠长滋味。 .于俗世描摹中显不动声色的幽默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和《金岳霖先生》等追忆逝者的散文,汪曾祺的幽默笔触使所记人物跃然纸上,在记忆里鲜活起来。金岳霖聚会时捉虱子的自嘲,80岁时坐三轮逛王府井的偶发童心……让我们于幽默中接近人物。


一双慧眼于世俗生活中发现乐趣,就是一种幽默。在昆明吃汽锅鸡,说成:“今天我们培养一下正气。”(《昆明菜》《汪曾祺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 349页)“一边谈着克列斯丁娜·罗塞蒂的诗,布朗底的小说,一边咯吱咯吱地咬胡萝卜”的联大女生。(《昆明的果品》359) .文言与现代白话于一炉的独特语言

李陀在《道不自器,舆之圆方》中这样评价汪曾祺的语言:“把白话‘白’到了家,然后又能把充满文人雅气的文言因素融化其中,使二者在强烈的张力中达到和谐……”(《重读大师——激情的归途》人民文学出版社 355 1999年第一次版)这足以概括汪曾祺的语言特色,他在语言上也显示出了俗趣和雅化结合。汪曾祺从小便接受了儒家经典的熏陶,他的祖父为他讲解《论语》,父亲请当地名流向他传授古典文学。他自己阅读甚广,中国古典文论、古代散文,尤其偏爱接近自己心性的晚明的性灵小品。深厚的古典文学功底,使他在语言方面简省、本色、平淡而又不是古得让人有隔阂之感,如素描的得其精髓,如中国画的计白当黑。对民俗的体察,对生活之平凡人平常事的关注,又使他的语言充满口语化,读来不觉俗气,反觉畅快淋漓,甚而叫绝。在《虎头鲨、昂嗤鱼、阵螯、螺蛳、蚬子》一文中说到,苏州人喜欢塘鳢鱼,上海人也是,提及此鱼更是眉飞色舞,吊了作者半天胃口,“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嗐!”一个“嗐”字,读来过瘾。类似的还有《故乡的食物》写到高邮咸蛋“筷子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吱”字俗白,却极精准,勾人食欲。《葡萄月令》中通篇写种葡萄的过程,“一月,下大雪……二月里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名词的罗列,一目了然,事实的陈述,简单明确,仿佛过于直白口语,但看无意,然连缀成篇,却韵味十足,汉语传递的独特魅力在这里展现出来。融文言与现代白话于一炉,汉语的表现力被展现和增强了。

汪曾祺的散文得宋明小品遗韵,看似散淡无法的结构,驳杂的文体相混,游刃有余,显出深厚老到的文学功力。对一草一木的俗世的生表达一种超然的审美,对凡俗个体显示自己的尊重,举重若轻,暗藏对理想和谐的人世和社会的召唤。他在散文中避开宏大的事物的思考、滤掉生活经历中的.丑,避重就轻,使他散文中显示的人生有一种笑而却之的退缩,也缺少了一份峥嵘血性之感,这是必须承认的局限。

汪曾祺小说的散文化特征特点

汪曾祺在他的《晚翠文谈》中曾说“作品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在一个作品里必须具体化为对所写人物的态度、感情。”因此他曾将自己的文学创作称为“抒情现实主义”。他的优秀之作无不以情见长。 作为作家个人气质的折射,抒情在作品中表现的相当充分。这首先表现在作家主观情感的流露,汪曾祺作品往往具有小说情节的淡化倾向。无论是《受戒》、《大淖记事》等“高邮”系列小说,还是


《安乐居》、《小芳》等现实题材小说,其故事情节都异常简单。作家承认他不善于讲故事,小说的情节发展也因此显得松散而随意。随着情节因素的渐次消失,诸多的非情节因素(如风土人情、社会背景)涌入小说,抒情功能便附着在这些非情节因素上发挥作用。在《大淖记事》中,作家在前面的三节都在讲风俗,第四节才出现人物;在《故里三陈》中写陈四也同样。对这样的情节设置有人认为有比例失重之感,而作家对此则解释为必须为人物安排一个合乎逻辑的生活环境(注:见《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载《晚翠文谈》)。其实作家精心描绘的水乡风俗,更多的成为一种渗透着抒情韵味的氛围,为小说中即将发生的缠绵绯恻的爱情故事提供一个充满感情色彩的背景,它具有情感规定性,并带有触发、烘托和解释作用,它浸润着创作主体的情思,比起一般以叙事为主的小说中冷静、客观的环境介绍、背景刻划而言更具感人的魅力。

在创作中作家有意识地采用一种“过去时态”的写作,将绝大部分小说置于回忆笔调之中,这与小说抒情功能的需要有直接的关系。作家承认“人到晚年,往往喜欢回忆童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造成了一定的心理距离,使人能够置身事外,平心静气地以一种审美静观的态度去回顾过去。它意味着作家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审美理想,把回忆中的人物原型给予随心所欲的艺术工,以满足自己的美学情感,因为这些原型“大都是死掉了的,怎么写都行。”但在现实生活中作家一方面“还没有找到美的心灵”另一方面又难以对现实人物进褒贬,也就无法进行艺术加工,更谈不上满足作家的审美情感并将之传达给读者了。因而作家只得把目光转向过去,在如梦似幻的记忆深处找寻自己的抒情之境。(处引文均出自《晚翠文谈》)

作家曾说:“语言决定于作家的气质。”作家的抒情气质对其作品的风格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最明显地迹象莫过于其小说语言的“诗化”倾向。对于自称为“通俗抒情诗人”的汪曾祺而言,他对语言的“诗化”是自觉的,他认为“短篇小说应该有一点散文诗的成分”其中必然包含着语言应该诗化这一观念。

汪曾祺笔下的人物大多带有创作主体的鲜明烙印,因而体现出独特的抒情气质。他笔下挣扎于生活重负之下的主人公在单调枯寂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对美的敏感与热爱,对诗意的浪漫主义的生活的渴望,甚至敢于为此冲破世俗的规范。在他的小说里,不仅知识分子懂得在笔墨山水,梅兰竹菊之间寻找生活的情趣,便是那贩夫走卒也多有艺术爱好:严谨耿直的锡匠们爱唱“小开口”(《大淖记事》);份老实的瓦匠们最会踩高跷(《故里三陈》);顶不济的修鞋匠,也要养几盆悬崖菊,在花影缤纷中运锉补鞋(《皮凤三楦房子》)这些凡夫俗子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却依然在忙碌奔波之余寻找着美,酿造着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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