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鉴赏

时间:2023-03-12 12:00:2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美学鉴赏

美学是研究人与世界审美关系的一门学科,即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以意象世界为对象的人生体验活动,是人类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

德国古典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出发,认为只有理念才是美的,而且美的理念要获得一种感性的显现,要表现为一定的感性形象,才成为美。对于美的本质、美的根源,西方历来就有两种对立的观点,简单的说,一种是从精神上去探求,即在主观世界去找美。这中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古希腊的柏拉图、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以及叔本华等。他们的观点尽管千差万别,但都认为美在精神,美在理念,美在意志。世界上万事万物,只要被这种抽象的“理念”“内在的精神”所照耀,美便出现了。所以说,主体精神是最高之美,是一切事物所以为美之根由。另一种观点是从现实中去探求,即在客观世界去找美。其代表人物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法国的狄德罗、俄国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他们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但不是从主体上而是客体上去寻求美之所以为美的根由,则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离开了客观存在的美的事物,离开了美必然具有的特定的唯物主义命题第一次被明确地表述出来:“一般就在个别之中。”他指出我们所谓的美,是指物体中能引起爱或者类似情感的某一性质或某些性质,我们把这个定义只限于事物的单凭感官去接受的一些性质。

当我们对美的来源和美的存在在其历史和概念上有所了解之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美是存在的。美不仅是存在而且也是有规律的,而对于美的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能够让我们对生活中美这一现象有更好的理解和欣赏。

历史上哲人们对美的总结和看法,他们都试图对美进行解释说明,我认为或多或少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然而这些观点对于当代的研究者来说无疑是一种宝贵的财富。这些对美的概念及审美特征存在以及特点的描述,逐渐形成了我们现在广泛认同的形式美法则。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这些什么特征不是静止的,它是随着时代和历史的发展经过漫长的社会实践积累而成的,这种积累包括物质的、心里的、观念的种种历史沉淀。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社会实践的历史积淀使形式所涵盖的社会生活内容渐渐凝结在构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组合规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变为独立存在的形式美。形式美是艺术创造追求的目标之一。它在作品中往往具有独立的作用。很多视觉现象艺术作品)都是是以特定的形式美为主要原则的。但形式只有和相应的精神内容相结合才会产生强烈的感染力。

我们生活中的事物可以从概念上去认知,又可以从形象上去感受和观察。象是直观的,它具体、生动、可感,当人们直接感知美的形象,从而引起心灵上的某种震动,这正是美的形象特征作用于人的审美心理结构所激活的情感上的满足、兴奋和愉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3eab397f1922791788e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