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急救物品五定制度: 定时核对、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抢救车管理制度 (1)抢救车内的药品、器械、按示意图规定的位置放置,保持功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急救药各科室按云南省卫生厅规定19种准备,急诊科还需另加13种。凡各种自备药必须报医院药剂科批准备案,并列在抢救车内示意图及药品清点本上。 (3)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车上不可放置其他物品。 (4)各药品、器械标记清晰,注意有效期,每次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 (5)抢救车必须做到五定,每周专人总查一次并记录。 (6)气管切开包供应室24小时备用。 (7)急诊抢救室和观察室、监护室抢救车必须做到每班清点、测试。其他病区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可执行抢救车封存制度。 3.抢救车封存制度: (1)抢救车封存后,每月一次开启封条,清洁抢救车并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治疗包的数量、质量、有效期,双人核对后记录封存时间并签名,封条粘贴在抢救车橱门上。 (2)每月总检查时,检查者记录下一月到期的抢救药品、物品、无菌包,便于检查者提前二周更换。 (3)每日早班检查抢救车封条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4)使用抢救车后,及时补足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无菌包后,保证车内物品齐全,并做好记录。 (5)抢救车封条向护理部申领,各病区加强抢救车管理,不得随意开启封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7ba1493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