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4.26 • 【字 号】内发改基础字〔2020〕397号 • 【施行日期】2020.04.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安盟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省道210线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发改基础字〔2020〕118号)收悉。我委委托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咨询评估。 突泉至地宫化段公路是省道210突泉至朝阳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省道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道路为三级公路,通行能力差。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自治区公路网布局,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和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152224-48-01-027775)。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 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突泉县曙光园区,顺接拟建省道502线洮南至突泉段公路,经合发村、东发村、兴隆村、太和村、和丰村、和宝村,终点位于兴安盟与通辽分界处地宫化嘎查,顺接省道210线乌兰哈达至格日朝鲁段公路。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主线全长约115.1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段二级公路约19.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约95.6公里);设突泉县利民街连接线7.6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主线新建大中桥24座,养护道班2处,超限超载检测站1处;连接线新建大中桥2座。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96亿元。资金来源: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9〕289号文件明确,将争取自治区投资补助;其余资金由兴安盟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解决,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工期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3年。 五、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筹建设资金应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要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cb28af06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