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与事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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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与事压韵

压韵不论平仄的七言和五言诗即可视为古风类诗,可以这样认为吗?你怎么看?

不仅仅是可以这么认为,这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古风(古体诗)和近体诗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遵守平仄格律。 平仄格律的规则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平仄

近体诗的平仄格律是有基础格式的,这四种基础格式中首先要求近体诗每一句都是律句,而律句实际上就是在一个句子中用字平仄两字一换。

第一,平仄两两交替。

平仄知识我们这里不详解了,大家大概知道汉字一二声为平,三四声为仄即可。唐诗肯定是以当时的古韵为主,四声中“平”为平,“上去入”为仄,我们可以根据南宋末的平水韵大致分析。

这个我们用俗话“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来更容易解释。格律诗平仄关系正格中的“二、四、六”位置上的平仄必须是相反的。如果关键位置的平仄出现问题,比如五言“平、平”,七言“平、平、仄”之类的,统称为“失替”

第二,出对句平仄相对。

第一句是“仄、平”,则第二句为“平、仄”,第三句为“平、仄”,则第四句为“仄、平”,相互之间是平仄对应的。

我们称这为格律诗的平仄“相对”的规则,有了这个规则,我






们在创作近体格律诗的时候写了第一句,自然就知道第二句要如何用相对应的平仄的字词来写了。

如果出现平仄不相对的情况,称之为“失对” 第三,后联出句与前联对句平仄要相粘。

这个也简单,其实就是为了保证音调的承续性,如“黄河入海流”为“仄、平”,那么“欲穷千里目”的关键位置平仄要完全相同,所以也是“平、仄”。如果出现平仄不同,我们称之为“失粘”

“失替”“失对”“失粘”就是近体格律诗平仄的三大错误,出现了这三种情况,一般就会把诗作划入古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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