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方案 一、引言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严重,尤其是城市地区的大气污染严重,主要由于高污染燃料的燃烧所产生的大量污染排放。为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的管理,制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方案。 二、规定内容 1.禁燃区划定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由城市环境保护局划定禁燃区。划定禁燃区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配额; (2)城市空气质量指数,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浓度; (3)地理位置和气象条件; (4)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燃料使用情况; (5)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监管力度等。 2.禁燃区的燃料类型 禁燃区内禁止使用以下燃料: (1)散煤、黑炭、焦炭、木炭、木柴等燃料。 (2)燃煤发电厂、燃油发电机组等高污染燃料电源。 (3)排放大量有害物质的燃气设备,如燃气温室暖气、燃气壁炉、燃气热水器等。 3.禁燃区管理措施 (1) 宣传教育:加强禁燃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禁燃区规定。 (2) 强制执行:禁燃区内在禁止使用禁燃区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的同时,应当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禁烧区内沿街经营的商铺、住宅等不得销售散煤、黑炭等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区内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也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3) 监督检查:加强对禁燃区内的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对于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监管力度的加强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处罚。 4.处罚措施 对违反禁燃区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5.支持措施 (1)鼓励开发新型清洁能源,如地热、太阳能、风力等。 (2)对于禁燃区内的老旧建筑物的改建以及高污染燃料的替代,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和扶持。 (3)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环保要求,减少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9bccbafb8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