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情况分析①

时间:2022-12-06 06:04: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情况分析①

[ ]出租车作为目前常用的代步工具,频繁地出现在广大群众的生活中。但出租车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文章以北京某区县检察院三年间办理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为基数,从类型、特点、原因、预防等四维角度对此类案件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肃清非法营运市场、消弭安全隐患提供一点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出租车;黑车;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2011年至2013年间,北京某区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非法营运车辆案件91/97人,其中因侵犯客体及车辆外观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克隆出租车类案件

克隆出租车即为具有一般出租车外观,但无合法有效出租车运营手续的车辆。涉克隆出租车类案件罪名较为单一,多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多表现为购买克隆出租车进行非法营的行为。其实,购买车辆本身并不违法,但一并购买的行驶证、营运证及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等证件系国家机关证件,应由有关部门统一颁发,并不能通过购买获得,所以此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因二手车交易市场地处辖区境内,周边此类案件高发。三年间该院共办理涉克隆出租车类案件75件,75人。案件特点较为突出,首先,罪犯多为男性,犯罪情节表现为购买配有假车牌、营运证、服务监督卡的克隆出租车。其次,克隆出租车外观上跟正常出租车相差无几,乘客很难辨识。克隆出租车在交易时配套设备齐全,一般均配有车牌、服务监督卡、营运证、计价器、顶灯等,带动整体一条龙服务,使下线回炉克隆出租车更加难以识别。如张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张某网上联系车辆卖家,以三万元的价格购买克隆出租车一辆,后按照交易要求发送自己照片一张,待指定日期到现场接车时发现车辆服务监督卡上已然是自己的头像照片了。通过此类方式,伪造带有嫌疑人照片的服务监督卡使得车辆上的乘客更难辨别真伪。再次,二手车交易市场周边已然形成克隆出租车交易聚集地,许多犯罪嫌疑人慕名而来,主动寻求购买机会。地域性特点助长了此类案件的发生。该院办理的案件中有70%的案件交易地点就是在此处。最后,对于此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多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快速处理,消弭隐患。



克隆出租车类案件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克隆出租车背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于卖方来说,以报废或转非外迁车辆的价格买入,以下线出租车的价格卖出,差额利润较大。从部分案件中可以看出,购买报废或外迁车辆的价格在一万至一万五千元左右,而克隆出租车的销售价格为二万至三万元,资金投入的回报率高达100%。对于买方来说,克隆出租车不用掏契税、保险,更不用缴纳公司管理费用,运营成本极低。再加上克隆出租车查处较难,更助长了一些人为牟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的心态。其次,克隆出租车准入门槛底,只需要一点资金投入,就可一本万利。成为了许多在京流动或无业人员的生财




之道。再次,车辆报废及流转过程存在监管漏洞。对于下线出租车的报废、流转问题,目前立法仍显疏漏。这就给犯罪分子和地方个别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留有暗中操作的余地,使得北京转非、报废出租车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入流转、报废环节,而是由不法分子通过不法途径从外迁、报废企业回收,最终经过改装流回北京市场。最后,克隆出租车外观难以辨识且流动性大,查处难度较大。此外,此类案件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监管难度大。公安(针对报废车辆监管)车管所(针对报废车辆监管)、工商(针对拼装车辆监管)、城管(针对卖车人占路流动经营)看似对此类案件都有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但实践中很难落实。除非案发,否则监管很难到位。



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对策如下:一是加大对出租车公司及报废、非汽车回收、流转企业的监管,加强处罚力度,力争从源头上控制克隆出租车流入市场。二是积极开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周边的专项整治工作,多方联动,合治理。由派出所民警加强巡逻发现线索,工商、车管所以及城管部门联动配合,有计划有规模地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及早肃清二手车周边交易市场,改变犯罪多发的态势。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此类案件的数据表明,许多犯罪嫌疑人都没有意识到购买克隆出租车是触犯刑法的行为,认为查处后也就是个行政拘留或罚款,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宣传,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



二、黑车引发的案件

三年间,该区县检察院共办理涉黑车类案件16件,22人。其中,黑车司机为加害方,实施犯罪的10件,12人。涉猎罪名广泛,如强奸、抢劫、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如该院2011年办理的于某某涉嫌强奸一案,于某某系黑车司机,常凌晨在KTV、夜总会门口拉客,然后利用夜晚人少,将车开至小胡同或无人区域,多次强奸女乘客。同时,相较于正规的出租车,黑车为了逃避监管,往往在较为偏僻的地点营运,时间也主要集中于夜间,且没有GPS等硬件设备的支持,从而极易成为被犯罪的对象,三年间该院共办理此类案件6件,10人,涉及的罪名多为抢劫、故意伤害。如该院办理的王某、刘某结伙抢劫案中,二人专以黑车司机为犯罪对象,在夜晚以高价打车为幌子,将黑车司机骗至荒郊野外实施抢劫。此外,在黑车聚集点,因争抢客源等问题,黑车司机之间易产生摩擦,继而发展为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如该院办理的陈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陈某和赵某都是黑车司机,两人时常在同一地点趴活,素有积怨。某日两人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并以此为导火索发展为互殴,过程中陈某将赵某打成轻伤。黑车引发的案件涉及罪名较广,犯罪形式多样,监管难度较大,成为平安北京、和谐社的隐患之一。



黑车屡禁不止,原因何在?首先,黑车运营成本低,利润空间大,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难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而且黑车常伴随着漫天要价的行为,



无计可施,更加助长了黑车的利益空间。其次,黑车确实有市场。尤其是在偏远的郊区或城乡结合部,或在上下班高峰期,或在夜晚、雨雪等恶劣天气的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a96703d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