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民族形成的影响 一、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 共同的宗教信仰强化了民族构成的诸要素。 1、 原始的自然崇拜有利于氏族成员基于共同地域的相互认同。 自然崇拜可以把氏族对于本族生活地域的依恋之类情感大大深化, 甚至在这类自然情感之外, 再附加上敬畏和感激之类的宗教性情感, 从而大大有利于氏族成员基于共同地域的相互认同。 2、 宗教方式影响民族共同的经济生活的形成。 在原始社会, 氏族或部落经济生活的重大事务往往以宗教方式作出决定,其中的关键时刻则以宗教方式进行象征, 这是为无数史前史和人类学研究揭示的播种仪式、收获仪式、求雨巫术以及渔猎前后的占卜和祭祀仪式等等所证明了的。 3、 宗教仪式的进行影响民族共同的文化或生活方式。 (1)、首先, 就一个民族相对独特的行为规范或道德规范而言,它往往脱胎于原始的宗教禁忌,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受到宗教教条的巨大影响。 (2)、其次, 就一个民族的艺术特征, 包括其特有的艺术趣味、手法、风格, 甚至“ 艺术精神” 在内, 都同其宗教仪典的特征, 包括其歌、舞、诗以及祭坛、祭器等造型的特征相关, 同其宗教观念和宗教情感有着更深刻的关系。 (3)、再次, 就广义文化或生活方式之重要部分, 即社会组织而言,由于在各民族形成初期与宗教组织的重叠, 其特点更是打上了该民族宗教特点的烙印。 (4)、最后, 就集体性的社会意识之特征而言,其形成也与成年礼、婚礼、葬礼和其他“ 通过礼仪” 以及时节礼仪、祭仪、在迁徙和战争时举行的宗教仪式等等有关。 二、一个例子 从历史发展上看, 回族是以13 世纪初叶开始东来的中亚细亚各族人以及波斯、阿拉伯人为主, 并吸收汉人、蒙古人、维吾尔人成分以及别的成分, 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民族。和其他一些后来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相比, 回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 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特别深刻。回族的先民大都信仰伊斯兰教。东来中国以后, 他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在分散中小聚居, 以清真寺作为社会活动中心, 经济上的联系日益密切; 并由于政治上的共同命运、宗教上的一致, 逐渐形成他们共同的民族意识。元代回回人遍布我国各地, 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开始被人们大量接触并引起广泛注意。社会上很自然地把回回人信仰的伊斯兰教称为回教, 明朝时大体上就习惯了这种称呼。清代以后, 又把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也加上了回字, 称为“缠回”、“东乡回”、“撒拉回”。以致人们错误地从称谓上把回教与回族混淆甚至等同起来。由于伊斯兰教在回族中有着深刻的影响, 在回族人中间也有人往往认为, 回教就是回族, 回回就是教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b1b046375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