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宗教改革后的清教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摘 要:英国清教运动产生于16世纪,它是英国革命的思想动力。宗教改革之后的安利甘宗仍然保留了很多天主教的传统,诱发清教运动兴起。清教在整顿教会的同时,力图推行生活宗教化。清教厉行禁欲法令,对于整顿社会风气,净化民众信仰颇有成效,资产阶级也在清教影响之下产生。但与此同时,极端的宗教主义却也导致群众对清教清规戒律的反感,清教运动最终走向失败。 关键词:宗教改革;清教;伦理价值;社会影响 宗教改革之后,英国王权与国教结成了紧密的联盟,国王成为教会的首脑,国教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恩格斯将英国国教形容为“由国王担任教皇的天主教”。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资产阶级新贵迅速崛起,他们对安利甘宗日益不满。伴随着新教在欧洲大陆的传播,清教应运而生。清教是十六世纪从英国国教内部分化形成的独立性的宗教派别,它要求简化教会仪式,反对主教制,教会组织民主化。新贵族以清教为旗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清教徒担任革命的主力军,革命的口号和理念通过宗教表达出来,清教作为斗争利器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十六世纪末,清教出现分裂,形成不同的派别,长老派是清教中最早出现的派别。1643年7月1日,新的一届宗教会议在威斯敏斯特开幕,最重要的内容是批准英国与长老会的苏格兰订立的《神圣盟约》。盟约宣布“取缔教皇制度,废除主教制度,即由大主教、主教及其神学校校长和特派员、教长、学监和牧师会成员、执事长及所有其他教会官员所构成的教会制度”。在反对穿法衣和繁琐的宗教仪式的同时,更要求教会结构改革。对于教会结构,长老派要求在教会管理、财政、教会与国家的关系等多方面实行改革。长老派要求废除主教职位,而由教徒自己选出的长老组成宗教会议来管理教会。查理一世时代,长老派要求国会控制一切宗教事务。国会在宗教事务中有至高无上的发言权,除非国会同意,国王不能自主选择宗教信仰。同时,他们又要求成立国会世俗委员会,从而代替主教行使权利。故而,长老派又被称为“国家万能主义” 独立派的产生则晚于长老派,它的前身被认为是伊丽莎白时期“消极反对派”。独立派要求每一个宗教团体都独立自治,按大多数教徒的意见来管理,由地方行政官员和教区的会众自主控制教会。独立派赞同成立联合性的组织,而不是行政性的总机构,更反对教会从属国家政权。他们认为主教制剥夺了教会信徒和人民的权利,这也正是导致宗教与世俗,国家与教会对立的原因。此外,他们相信主教制的存在没有合理性,因为“清教徒主张,耶稣基督没有提出任何教会或他自己的宗教官员和牧师……每一个现存教会本应该有权和有自由选择并决定自己的宗教官员,任何强加于他们的观点都是极大的错误,都是违背他们意愿的”独立派另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宗教容忍。克伦威尔曾经公开宣称“对于诚实的人们的安全,我们给予他们伟大的自然权利与宗教自由,这就是良心的自由,这些是伟大的基本权利。只要上帝让我活着,我就必须证明他们,一如我现在所为。”独立派的宗教要求体现了当时英国人民宗教民主的期望,这也使得它的主张更容 易为国民所接受,最终取代长老派成为清教运动的领导者。 英国清教教派除了长老派、独立派之外,还有再洗礼派等派别,但他们的基本主张是一致的。清教徒坚持《圣经》是解释上帝意愿的唯一依据,只愿意凭借《圣经》来建构信仰体系。清教徒还信奉“预定论”,在他们心目中,上帝的“选民”只有少数,大多数普通人生来就注定要下地狱。1647年威斯敏斯特信仰宣言宣称“天使和一些人命中注定永生,其他人则命中注定永亡”。人只有响应上帝的预定,使自己的行为方式和生活目的都符合上帝的意愿,才能过“神圣化的生活”。神圣化的生活激励着每一位信徒不断努力,以证明自己不为上帝所弃。预定论转化成信徒努力和奋斗的动力和追求。赖斯将预定论称作“一种特殊的天命教义,它在危险的时刻给予正义的人安全感,向他们保证其履行职责的道路是安全和幸运的,鼓励他们哪怕厄运临头也坚持实践美德”,在这样的信条下,“拣选”、“神召”、“称义”、“成圣”、“荣耀”成为清教救赎论的基本要素和全部内容。这五个要素互相联系,构成从世俗到宗教的链条。它制约了清教伦理价值体系的形成和推动,并推动了这一宗教价值观的社会运用。 在中世纪的英国,宗教具有特殊意义。所有人在教会的精神束缚下生活,整个社会已完全宗教化。17世纪的英国清教是以净化天主教为号召,领导英国革命,它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指世俗生活的宗教化。佩里·米勒认为,清教最适合放在“生活哲学、价值规范”的视觉中讨论,这无不揭示了清教价值体系的社会作用。清教在净化宗教的同时,也要求净化社会,它的重要性在于“用神圣的戒律改造心灵和生活”。以宗教标准来衡量和约束世俗生活,在世俗群众中推行教徒一般严苛的生活,用清教的清规戒律和伦理道德改造社会,净化社会,是清教运动所追求的目的。 清教的最初的净化对象是安利甘宗的礼仪和制度。以法衣为突破口,清教徒揭开了净化安利甘宗的斗争序幕。清教徒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准则”和“平信徒皆为祭司”为口号,展开对天主教法衣制度的抨击,他们认为法衣在圣经中并无依据,也违背了信徒之间互相平等的原则。此后,清教徒要求去除《公祷书》一切没有圣经依据的内容,指出一些弊端。1549年12月,“清教之父”胡珀·约翰对刚诞生的爱德华六世《第一祈祷书》提出非议:“圣餐的公共仪式与主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相去甚远……罗马天主教礼仪并未失去。上帝知道,这种人会使我们陷于何等危险与焦虑的境地”。1563年,清教徒明确提出了以“将基督的纪念日和礼拜日定为圣日,取消其他节日”为代表的6条要求,主教皮尔金顿写道“由法衣引起的争论发展了,已涉及整个(礼仪)法规”。当时的清教徒净化宗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礼仪斗争是清教运动的形成期,这一时期的清教还不成熟,仍然是破碎的、不完整的。 在斗争的过程中,清教徒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在英国革命开展后,清教运动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640年的《根除请愿书》中写道:由于腐败和教会司法的无能,“卖淫和通奸事件不断增长,频频发生”。在控制英国宗教之后,长老派积极引导国会讨论风化问题。国会成为清教运动的阵地。1644年12月,长期国会为了打击和禁止乱伦、通奸、酗酒、诅咒及亵渎等罪行而提出了一系列法案。清教净化社会的工作主要是独立派完成。长老派衰落以后,独立派取得了英国宗教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45d45259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