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学控烟规章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结合《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教育局【2012】95号《关于做好〈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一、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和控烟工作监督小组,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教职工评优的参考指标之一。 二、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在学校任何地方不设置、摆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如烟灰缸、打火机等。 四、对于本校师生、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对屡教不改的教师将取消其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对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外来人员,学校控烟领导小组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健康教育课、板报、橱窗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增加师生的控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六、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控烟教育,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cb66840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