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八中控烟工作制度和措施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 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二、 组长:许乃乐 副组长:马新辉 成员:李登奎、王永堂、段荣善、李善海、袁德存、刘新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由段元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 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实训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 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 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 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 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训室、会 议室、图书室、 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 做到室内无 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的具体控烟工作,总务处负责宿舍楼内的控 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团委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 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 识讲座。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 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 次)每次扣款 20 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 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 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 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 学校将适时 表彰奖励。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 视。 2、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 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进行控烟检查(教学支部负责单月检查, 学生支部负责双月检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学校党总支办公室设立控烟监督员, 对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吸烟 现象进行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dc1d9d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