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仁民爱物说”的生态学意义 2007-03-22中国文化传媒网 “仁民爱物”是孟子的广义伦理学,也是生态伦理学。孟子的生态观是包括家庭、社会、自然在内的广义生态观,其核心是仁爱。孟子的这种思想,对于化解当今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社会难题和生态难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人禽之辨”的三层含义 众所周知,孟子有著名的“人禽之辨”,其目的是说明人与动物的区别,即人有道德性而动物没有。但是,区分之后又怎样呢?是不是说,人比动物更高贵、更优越,因而可以而且应当对动物施暴呢?或者说,只有人有价值,而动物没有自身的价值,如果有价值的话,只是对人有使用价值呢?人们常常只看到孟子对人与动物的区分,却看不到或忽视了孟子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区分。其实,后一个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只有“几希”,即很微小的那么一点点。正因为如此,一般人才容易丢弃,而只有“君子”才能保存。这至少能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是说明,人与动物不是在所有方面都有区别,而是正相反,二者有许多共同性。人与动物有生命的联系或延续性,决不可将人类看做与自然界的动物毫无关系的另一类高贵而特殊的“精灵”。但是,有些哲学家和宗教神学家(西方)却正是这样看的。他们认为,人不是自然界的产物(由进化而来),也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是特殊智能(变相的上帝)“设计”的。无论是过去的“上帝造人说”,还是现在的“智能设计说”,都割断了人与自然的生命联系,割断了人与其他动物的生命联系。孟子却正好相反,认为人与动物有很多共同之处,区别只有那么一点点。指出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能说明孟子何以要提出“爱物”之说。 第二是说明,人与动物的这一点点区别是重要的,或者说是本质性的。正是这一点区别,使人成为与动物不同的“类”,但这是“类”中之“类”,即小类而不是大类。人这一“类”对于大类而言是特殊性,对于同类而言则有共同性,对于别一类而言则表现出相异性。因此孟子说:“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圣人与我是同类,说明圣人是人而不是神,这就与那种将圣人视为神的观点区分开来;而“犬马与我不同类”的说法,则将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性显示出来了,同时也就引出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这个根本性的问题。 第三是说明,人与动物的这点区别是先天的,或先验的,但关键在于后天的“存”与“放”,并由此而分出“君子”与“庶民”。这里的“君子”与“庶民”完全是从人格修养上说的,并不涵有对“庶民”的先天性的歧视,但是,却隐含着对“君子”的责任和义务的期待。孟子举出他理想中的圣人舜,说明其能“明于庶物”,即明白而通达事物之性,“察于人伦”,即体验而察识人类的伦理,就是证明这一点的。理想中的圣人,能出自内在本性去实行仁义,而不是将仁义变成工具或手段,这说明“行”本身就是目的,不是为了达到别的什么目的。同样的道理,“由仁义行”不仅仅限于家庭、社会的范围之内,而是包括自然界万物在内的普遍的伦理行为。这正是孟子为什么要区分人与动物的真正目的。 “仁”的本质是“爱” 仁的本质是爱,这是孔子以来关于仁的根本思想。仁本来是人的最高德性,既是天赋的,又是内在的,天人之间本来就有内在联系,而不是二元式的外在关系。但是,当仁实现出来的时候,就与外物(包括人与物)发生了关系,变成一种伦理,这就是“德性伦理”。孔子说,仁者“爱人”。孔子首先着眼于人与人的关系;但是,孔子已经有“爱物”的思想,孟子的发展就在于,明确地提出了“爱物”之说,因而建立了哲学生态学。 孟子认为,仁是人的普遍德性。“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用仁来解释人,说明仁是人的本质规定,也就是人之所以异于动物的本质所在。仁与人合起来便是道,说明人除了仁,还有其他规定,其中便包括动物性。这个“道”,就是天人合一之道,也是《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之道,其实现便是普遍的爱。其中包括人与自然界的万物,都在所爱的范围之内。但是,这种爱又是有差别的,爱父母甚于爱其他人,爱人又甚于爱物。但是,虽有差别,却又是同一个仁的不同应用。这是可能的吗?按照孟子的思想,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很自然的。“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提出“亲亲”、“仁民”、“爱物”的差别,就是根据仁的对象的不同而表现出来的具体差别;但是,仁是爱这一本质并无不同。在孟子看来,这种区别是一个“自然原则”,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之处。这种区别,出于人类情感的自然发展。仁不是别的,就是恻隐之心、不忍之心的“扩充”。恻隐之心是对生命的同情、爱护和尊重,出于生命“感同身受”的内在情感。人没有不爱自己生命的,正是出于对自身生命之爱及其养护,才能对其他生命有恻隐之心、不忍之心,因为在生命的意义上,人不仅与他人是相同的,而且与一切动物也是相通的。因此,便有对生命恻隐之心这种情感。所以他说:“仁者,无不爱也。” 所谓差异性,即“爱有差等”,这是根据仁的对象与自身的生命关系的远近和亲疏程度而产生的。父母是最亲近的,这是一个自然的事实,人也有自然性。这不仅是由于子女和父母有血缘关系,而且由于人的最初的生命活动是在家庭度过的,是在父母的养护、照料之下度过的,他最先接触的也是父母兄弟。因此,对父母有依恋、爱慕和报答之心,这是“人之常情”,不能因为人有独立性、自主性而抹杀了“亲情”。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也是一种生态,其中包括心理情感上的健康、和谐的发展。孔子所说的“安”与“不安”,就是如此。 孟子是很重视亲情关系的。但是,仁难道只限于“事亲”吗?当然不是。“事亲”虽是仁的最真实、最亲切之处,从“事亲”中才能体会到仁的真实意义,但决不能以“事亲”为仁之所限,即不能将仁仅仅限制在“事亲”的范围之内。仁的实现是从“事亲”开始,推到他人以至他物,而“无不爱”,这才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的意义所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尊敬我的老人之心推到别的老人,将关爱我的幼小之心推到别的幼小,这就是“仁民”。因此,“亲亲”与“仁民”是一贯的,虽有亲疏远近之不同,却没有实质的区别,更没有贵贱之别。因为人既然以仁为其本性,而仁的本质就是爱,那么,“仁者爱人”在本质上就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差等”只是程度上的,却不是根本性质上的区别。人的情感有深浅的不同,不可能像数学一样进行量化,也不可能像形式逻辑一样,要么是完全相异,要么是完全相同。 由“仁民”到“爱物” 最值得重视的是,孟子突破了人类界限,将仁推行到自然界的动物,提出“仁民而爱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e1419e7f8c75fbfc77db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