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造业薪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金、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 第二条 薪金给付原则 薪金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金。 (二)薪金的分类给付 第三条 薪金的分类 薪金包括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两大部分: 1. 基准内薪金 2. 基准外薪金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 3.缺勤扣除基本额 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金×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1.本薪 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1)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2)本薪包括基本薪金及年资2种; (3)新进员工的薪金计算方式; (4)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员工年龄最低薪金表”的标准给付。 5.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6.扶养津贴 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7.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8.调整津贴 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9.轮班勤务津贴 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 10.警务津贴 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11.福利津贴 员工的福利津贴,依“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12.基准外薪金 基准外薪金给付标准; 13.薪金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1)每月薪金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金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2)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 14.尾数计算 薪金计算时,有未满1元的尾数产生时,以1元计算。 15.支薪方法 (1)薪金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薪金员工; (2)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 16.禁止抵消冻结 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金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 17.紧急时的支薪 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金; (1)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生产、生病或遇灾害时; (1)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1)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1.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1)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1)福利金; (1)工会协定的会费; 2.假日、请假的薪金 (1)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金; (2)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金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金; (3)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间以30分钟为一单位,在一计薪期间达10次时,则视为缺勤1天; 3.完全缺勤及停职中的薪金 每一计薪期间完全缺勤或停职时,不支付薪金。但因派遣国外而停职时,可支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526ad2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