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食品制造业)薪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 薪金的体系 薪金体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条 薪金支付方式 员工薪金以月薪制为基准。 第三条 薪金的结算日 1. 基准内薪金计算期间以月底为结算日; 2. 基准外薪金计算期间以上月月底为结算日。 第四条 薪金支付日 薪金给付原则上在每月25日支付;但如果支付日恰逢休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天支付。 第五条 特殊支付 下列情况,可不依公司的规定,由本人或亲属申请非常支付: 1. 本人或抚养人去世时; 2. 本人退职或被解雇时; 3. 本人及抚养人生产、疾病、受意外灾害时; 4. 本人或抚养人结婚时; 5. 其他经人事部认可的事由。 第六条 薪金扣除 除法令规定的扣除额外,工会会费也从薪金中扣除。 第七条 基本工资的决定 基本工资原则上以本人工作完成能力为依据。 第八条 初始基本工资 1. 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工作者基本工资依“初始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2. 中途录用人员的工资,除考察员工的学历与经验外,还以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及年龄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的标准。 第九条 定期调薪 1. 基本工资每年定期调升1次,但受惩戒处分者不在此列; 2. 员工进入公司工作届满1年后,遇第一次调薪时,可视其表现调升职级2~3级为其调薪,并加入基本工资中; 3. 员工年满50岁以上的职等工资不在定期调薪范围之内,应依50岁时的职等工资为基准。 第十条 晋升调薪 1. 员工晋升职级时,基本工资也随之调升。 2. 晋升的薪金额未达规定标准时,可依标准加薪;但等级职数在4年内(标准晋升)晋升时,则不支付加薪; 第十一条 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须抚养家属的员工支付抚养津贴。其支付标准如下: 1. 抚养家属为1人时,每月津贴1600元; 2. 抚养家属为2人时,每月津贴2160元; 3. 抚养家属为3人时,每月津贴2720元; 4. 抚养家属为4人时,每月津贴2970元; 5. 抚养家属最多以4人为限。 第十二条 抚养家属的范围 抚养津贴支付的范围是与员工共同居住且受其抚养的家属,具体规定如下: 1. 配偶; 2. 年满60岁以上且无工作能力的父母; 3. 未满18岁的直系亲属; 4. 身体残疾者,在第2、3项范围内的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三条 劳务津贴 参与工厂劳务者或于工作时间内到工厂工作的员工,应支付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十四作为劳务津贴。 第十四条 减薪 每一计薪期间,员工的缺勤日数,可依下列标准自薪金中扣除: 1. 员工缺勤时的薪金扣除额,可依上列的薪金扣除定率加标准扣除额总和,自薪金中扣除; 2. 工厂劳务津贴及抚养津贴,不采取减额方式; 3. 特别休假(结婚、服丧、公民选举、受不可抗拒的意外灾害时的缺勤)应视同出勤上班; 4. 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的缺勤以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则视为30分钟),合计达7小时者,视为缺勤1天。 第十五条 新进、离职员工的薪金 1. 新进人员的初始薪金,以基本薪金为基准,并依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支付; 2. 死亡或离职的员工薪金按天计算,并依实际出勤天数的计日工资总额支付;其他津贴(如劳务津贴,抚养津贴等)亦按日计算; 3. 停职或复职时薪金依下列方式计算: 停职前或复职后的基本工资×(实际出勤日数÷当月应出勤日数) 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津贴 员工被安排于工作时间外加班时,可依规定工作时间的薪金比率增加并支付,其津贴标准包括下列三项: 1. 加班津贴 早到、晚上加班时,依计时工资标准的130%支付; 2. 休假日津贴 法定假日加班时,依计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3. 深夜加班津贴 晚上10时至第二天清晨5点的延长加班,依计时工资标准的165%支付。 第十七条 交通津贴 1. 员工居住地距离上班地点的单程距离未超过10公里时,由员工自行负担交通费用; 2. 员工居住地距离上班地点的单程距离超过10公里以上由公司负担定期月票费用;定期月票遗失时,则由本人自行负责。 第十八条 因公受伤而停职 1. 因公受伤时的缺勤,应视同出勤上班;但超过1个月以上的缺勤不再支付薪金; 2. 非因公受伤者的缺勤,不支付停职时的薪金。 第十九条 外调支援或其他原因停职 外调支援或因其他特别原因(如赴外考察等因素)停职者,其薪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薪金的变动,必须从事实发生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奖金 公司视业务成长比例,并权衡员工的工作绩效及贡献程度,于每年(6月或7月及11月或12月)分两次发放奖金。 第二十一条 奖金计算期间 1. 上期(6月或7月)奖金计算期间,自前年11月16日开始至该年度5月15日为止; 2. 下期(11月或12月)奖金的计算期间,自该年度5月16日开始至11月15日为止。 第二十二条 奖金发放原则 人事部依据各部门主管评定在职员工的考绩出勤率公司贡献程度决定奖金发放的标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应工作天数)×考绩百分比 第二十三条 实施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制定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a9272d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