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法:对王燕《化悲痛为法律》启示与对策

时间:2023-02-28 14:20:1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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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的启发及启发涵义

1.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体系:在今天我们国家的法盲比比皆是,政府依法行政问题,国家依法治国问题,等诸多问题的解决根本,就是法制教育。只有公民普遍了解法律,才会有后面的事情,是法制体系的基础。

2.普及法制观念,加强法律宣传:仅仅是制度的健全根本不够的,我们要让法律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让每个人都形成一个法律概念。当自己或别人法律权利被侵犯时,勇敢地站出来维权。

3.公民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也要追求对他人权利的保障。例如例中这位父亲所主张的不仅是提高酒后驾车出事故者的法律责任,更扩展到酒后搭载其他乘客也同样需要承担严格的法律责任。可以想见,短期内法律肯定不会按照他的愿望来修改。尽管如此,人们依然对这位父亲投以敬佩的目光,因为他所做的已经超越了个人哀思,而是追求对他人生命的更大程度的保障。

4.斗争是法的生命:法是所有国民不断努力的产物,只有斗争才是法的实践,不费劳苦而享受和平是个美丽的错觉,若想一直享有和平,除了对不法侵害保持斗争别无他途,这究其本源是因为时代是一直处于发展之中,法律为了更好的适应变化就必须去除糟粕,利用一切力量进行更新。

5.法感情是法力量的源泉:法的力量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法规的完备以及国民对法的熟知和掌握,法的全部秘密都蕴藏在法感情之中,法感情是法力量的源泉。个人权利就是法本身,感情是所有权利的心理源泉,主张权利就是主张精神上的生存,任何人企图剥夺权利人的正当权利,是对权利人正当权利的否定和人格的污蔑,更重要的是对权利人法感情的伤害,应当受到权利人的反击。法需要为自身生存而与不法行为进行抵抗,为法而斗争就是为权利而斗争。

6.化悲痛与法律:在遭受不幸时,我们不仅应该考虑自己的经济效益,更应该为了整个社会,为了全体社会成员而奋斗。化悲痛为法律,努力促使我们法制体系的完善。建立更完善的法律体系。

7.每个公民都怀着强烈的信念烈焰来锻铸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一股异己的绳索,而成为我们自己掌握的对生命与权利的保障。

二、最深刻的启发

我们要普及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强化群众的法感情。任何人企图剥夺权利人的正当权,是对权利人正当权利的否定和人格的污蔑,更重要的是对权利人法感情的伤害,应当受到权利人的反击。法需要为自身生存而与不法行为进行抵抗,为法而斗争就是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尊严而战!当每个公民都怀着强烈的信念烈焰来锻铸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一股异己的绳索,而成为我们自己掌握的对生命与权利的保障。


三、解决方式

应对启示中所想,结合我国国情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议:

1:国家领导,和正职政府领导,都必须学法律出身,其他领导和公务员,在岗后国家都应定时定量的进行法律教育与学习

2:对于学生,法律作为普修课,任何一个专业都要求学习法律这门课程 3:对于企业,定期进行法律培训,对基础法律知识的了解进行考核 4:对于城市和乡村都定期定时安排由村委会组织法律

5:对于媒体,要给他们更大的话语权,要真正实现媒体对法律施行中问题的反应。 6:加强法律宣传,典型案例,跟踪报道

7:制作宣扬法律意识的音乐,电影等,并大力推广。

8:从法律角度进行改革,让公民的意见能够得到在法律上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对法律的修改提出自己的建议

四、结语

最后我想再重复一遍这句令我极感动的话。每个公民都怀着强烈的信念烈焰来锻铸法律的时候,法律就不再是一股异己的绳索,而成为我们自己掌握的对生命与权利的保障。” 愿在为权利而奋斗的道路上再没有枉死的冤魂,有的只是一个个相互扶持,为权利而鉴定奋斗的身影!

有不当之处,还望斧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281dc6d6294dd88d0d26b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