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队伍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内容和要求 (一)聘任的会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书; 2、具有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4、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规知识; 5、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二)核算岗位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月结账、对账; 2、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财务报告; 3、核实确认往来款项; 4、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5、负责票据的领购、发放、登记、保管、收缴和注销; 6、整理和保管会计档案; 7、办理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有关会计事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不良生活嗜好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收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6、本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及出纳的亲属; 7、其他不适合从事财务工作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41b02508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