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深圳分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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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深圳

分所的批复

【法规类别】私营企业

【发文字号】深财会[2008]18 【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8.03.19 【实施日期】2008.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深圳分所的批复

(深财会〔200818号)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规定,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深圳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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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9d628b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