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意见 各学区、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号和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市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今年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科目及分值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试科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30分),坐位体前屈(20分),立定跳远(20分)和棍术(30分)。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计算考生升学成绩时,按实际成绩的70%折算计入。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办法 5月7日至12日进行考试(如果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无法考试,另行通知)。 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点设在高中学校,教育局组织一个考试小组按考试日程到各高中组织考试。各初中要按时组织考生到指定考点报到,考生每16人为一组。 三、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免考范围: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经体检患有不能作剧烈运动类疾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的考生、高度近视(矫正视力800度以上,视网膜病变)的考生。 2、办理办法: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免考申请表),出具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学校负责审查、认定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招生办审核认定,可免考。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5日前交招生办公室 (2)各校校医、班主任、体育教师应注意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不宜参加考试的考生、家长思想工作,办理免考手续。 3、免考内容和计分办法:免考项目视考生个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因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凭残疾证可申请免考,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因病、伤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选测项目中的一项、两项或三项免考,免考项目的考试成绩按免测项目标准分的60%计分。考生参加了体育与健康考试,单项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按此项满分的60%计分。 (二)缓考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缓考的考生于5月21日上午8时到三中体育场参加补考(已考部分成绩无效,四项须同时重新测试),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仍不能参加补考者,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 四、测试方法及要求 (一)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1、采用不分跑道的方法进行,每次测试人数为16人。 2、采用站立式起跑。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3、执行计时和确定成绩按田径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 (二)坐位体前屈 1、动作规定: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坐垫上,两脚分开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受试者不得赤脚参加测试,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2、测试方法:使用仪器测试。每人测试两次,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动作规定:双脚自然分开站立,站立在起跳线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同时起跳双脚落地,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试场地。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2、测试方法:使用仪器测试,每人试跳2次,以2次试跳中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棍术 评分办法:身械合一,连贯完整,身随械动,械随身动,测试时棍不能触地、触身、脱把,动作规范正确,力量充沛,充分表现出棍术的精气神。并视其基本功的扎实程度,动作的熟练程度及身体的协调性给予有效评分。 优秀:30-27分良好:26-24分 一般:23-21分较差:20-18分 五、考试组织管理 1、考务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不接待来访,不串组,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上交,自觉地维护考试秩序。 2、高中学校按要求选配好规定的人员,准备好必要的考试场地、考试用具、接通场地电源。 3、考试期间对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开考前10分钟,安全保卫人员要对考试场地进行清场,非考务人员禁止进入考试场地,考场周围严禁围观,各高中要在考场边上设定一个候考区域,考生在候考区接受管理。 4、考试当天,各初中学校要组织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适度的活动,并准备检录。 5、严格身份验证制度,考生入场时要进行人、对照表两对照,不符者禁止入场。 6、考生在检录处安排考试顺序并发放号码布,考生戴号码布参加考试。 7、考生着装要统一。服装上不能有明显的数字、字母、人物等标识,不允许佩戴手表、手链、头花、膏药等物品,场地内如发现佩戴上述物品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8、考试期间考生不准出入考场(包括上厕所),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生在场地内要自成队列,不准乱跑,不大声喧哗。 9、考生的成绩要当场公布。 10、每组考生考试结束,考生成绩表由领队带回检录处保存。 11、每个考点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确保受伤考生得到及时医治。 六、加强领导 体育考试的成绩列入升学总成绩,深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所关注。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教育局将会同监察、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封闭考场、纪律监察、安全保护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在公正、透明、准确、无误的情况下进行,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工作人员、考评人员等有徇私舞弊、协同作弊行为的,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为零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d61ffd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