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时间:2023-04-28 07:29:1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汇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贵州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积极征求意见和贯彻细则精神,主要通过学院政治学习两次学习学风建设的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通过校园网把细则和相关文件发给教职员工,让教职员工自学,并把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在公告栏上公示,提醒教职员工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近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服好务,年年完善学院的科研奖励制度,增大科研奖励的广度,在做好科研奖励的同时,也在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科研时提醒注意学风,不能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在学院创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建议实施细则在“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两方面加强。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3e8c440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