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代投线索与学术不端行为证据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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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ship between Clues of Submission from Third-Party Platform and Evidence of Academic Misconduct



作者:杨宇琦[1]

作者机构:[1]武汉大学社会学,湖北武汉430072 出版物刊名:编辑之友 页码:95-99

年卷期:2019 3

主题词:第三方平台代投;学术不端行为;证据与线索;认定



摘要:学术不端行为需要作者与编辑共同抵制。第三方平台代投属学术不端行为,编辑已总结出若干识别第三方平台代投的线索,但线索不能作为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的证据。在认定第三方平台代投时,要坚持四条识别原则,以避免因误判而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编辑部内还需完善事实认定、争议处理、投稿审稿制度。作者应当抵制第三方代投,编辑也应该谨慎识别第三方代投,共同避免因误伤给彼此带来的消极影响,化学术论文出版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c458f2548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