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和个人因素分析 作者:陈爱萍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第43期 陈爱萍 (新疆农业大学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2)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的改变,以及人们对物质、名誉的追求,学术不端现象频频发生,而且愈演愈烈,对科学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从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两个方面探讨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这对我国良好学术环境的建立、学术尊严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学术不端;社会因素;个人因素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3-0033-02 科学研究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它始终以追求事物真理、揭示事物客观规律为最高目标。纵观科学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坚持求真务实、为真理献身的科学精神,人类文明才能向前迈进,反之就会阻止它发展的脚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多数人相信科学是诚实的事业,科学家是天生诚实的人。甚至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还普遍认为,捏造和剽窃是因为某些研究者精神异常而发生的极少数事件,与大部分科学家没有关系[1]。然而,近些年来,学术不端的现象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它们正在逐渐侵蚀着学术的肌体,对科学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并且这种影响不可低估。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从事学术与科研人员的不良学术行为[2]。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以及各个历史时期都发生过,如震惊全球的“舍恩造假案”、“汉芯”系列芯片造假案、浙大“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等。在中国,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增多,甚至严重到学术腐败的程度,在世界上都属罕见,表现在从本科生到院士的各个层面。为什么学术不端行为在当今社会会如此频繁地出现? 一、社会原因 1.科学评估体系存在弊端。我国大多数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出量化考核制度,如准毕业生想要保研、出国等,论文被认定为资格准入的“敲门砖”。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后才能毕业,学校评定奖学金也与发表论文挂钩。一些教育部门为了出业绩,也将科研指标量化,规定每个教师每年必须要出多少篇论文,为了完成硬性指标,学者不得不造假,并且论文与年度评优、评定职称等有直接的关系,甚至发表论文的数量、影响因子会直接关系科研人员的奖金,在Nature、Science等具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奖励力度更大,而且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资格也与之紧密相关。在这些硬性指标的压力下,部分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不了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但又担心不能毕业,只得通过篡改或编造实验数据发论文。有些教师因评职称的需要,利用职权硬性地将他人论文占为己用,或剽窃,或找关系当挂名作者。一些机构看到这个潜在的巨大市场,纷纷发行各种刊物,对论文的审核采取宽松政策,有些甚至仅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核就准予发表,可以想象其的水平与质量。 2.竞争激烈化。“科研是一所高校的基本职能,没有科研,高校的教学质量无从提高。可以说,在当今的现实环境下,科研是任何一所高校输不起的任务。”这是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主任邱均平在2014年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报告会上的讲话。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科研竞争的激烈性。 “科研竞争”,从本意上来说,应该是一种好的现象,是科学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科研人员不断自我发展、提升业务水平、推动科学进步的动力。失去竞争,科研人员就会失去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它应是一种良性循环,但在当前过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出现很多负面效应,引发内部不同团队之间、不同人员之间相互攻击和相互诋毁等。 随着科学事业的不断发展,科研队伍会变得越来越庞大,所产生的科研竞争也会加剧,使得科学已演变成研究人员的谋生手段,不再可能单纯为“追求事物真理、揭示事物客观规律”而进行科学研究,必然会考虑个人收入问题。但资源有限,科研队伍的需求却无限,因此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竞争的激烈性,这也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之一。 3.论文审查制度不健全。论文审查制是指学术刊物把稿件寄给几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本着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对论文的学术价值及水平做出客观评价,更好地选出论文精品,剔除次品,起到滤网的作用。但现实中,由于受到审稿人个人偏好、评审过程中的态度及评价标准等因素,论文审查的公正性存在一些问题。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出现许多新兴学科,而这些新兴学科因缺少同行专家,使得评审结果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同行评审不具有绝对的公正性。此外,刊物的激增也给论文审查制带来一定困难,现在几乎每所大学、每个研究机构都有一种或几种刊物,而且刊物的数量逐年增多,这种现象一方面表明学科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温床”。由于编辑不可能对所有刊物,尤其是国外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了如指掌,这就为一稿多发、抄袭剽窃等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在利益面前,有些刊物的办刊者也不再坚持学术评价标准和学术公正,“唯名是举”和“唯钱是举”型的期刊对学术不端行为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3],而那些科研人员苦心钻研出的论文却无人问津,违背学术期刊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怪不得网民嘲笑学术已“无节操”,“论文成了注水猪肉”。 4.荣誉奖励含金量高。科学奖励制度是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是科学健康、有序运行的促动力。科学奖励是根据科研人员科研产出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分配的,体现科研人员所做的科研贡献与相应报酬之间的关系。然而,当前科学奖励因受评审专家个人偏见、与被评审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奖励名额等因素的限制,其公正性往往受到质疑。一些物质的奖励形式与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如工资水平的提升、职称的评定、住房条件的改善等。一些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纷纷举“白旗”,为了得到物质方面的优厚待遇,不惜采取任何手段走捷径。 二、科研人员自身的原因 虽然科研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有社会因素,但科研人员自身对这种行为的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来就是“越轨者”,只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一些因素的欠缺导致越轨者的出现。因此,在科研人员科学生涯的早期阶段,更有甚者在其研究生求学期间就应该注重培养他们在这方面的素质,从而更好地引导科研工作。如果缺少这方面的培养教育,可能会导致科研人员在其研究过程中很难遵守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原则。但现实中,我们往往只重视教授技术规范,不注重科学道德素质的培养,使得科研人员缺乏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在利益冲突面前,守不住学术道德底线。加之社会上浮躁、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念愈演愈烈,许多学者抛弃“十年磨一剑”的严谨和沉淀,转而追求“短平快”的学术快餐[4],产生大量的粗制滥造、内容拙劣的学术论文。同时,社会上出现的钱权交易、拉关系等腐败之风也在不断腐蚀学术界的肌体。在“权利至上”、“金钱至上”思想的推动下,科研人员成为权力的附属品,科学与政治的结合使科学建制官僚化,破坏了科学体系的运行机制。许多高校、科研机构专心致志搞学术研究的人员越来越少,总是想着在仕途上如何更进一步,“学而优则仕”成为众多科研工作者的奋斗目标。如果科研人员在早期就接受相关教育,他们就会明白什么是科学规范以及违反科学规范会承担的后果,就可能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三思而后行”。 参考文献: [1]刘轶博,张磊,雷二庆.学术不端行为研究[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27(2):70-73. [2]陈晴光,龚云超.创新电子商务学科实践教学模式的策略与实践[J].高等理科教育,2008,81(5):93-96. [3] 张前. 学术不端与学术期刊的责任[J]. 青海社会科学,2009,6:199-204. [4]刘英.近十年来学术不端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5,(111-115. 4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dfdec5a2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