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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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9.14

【字 号】荣昌府办发〔2018122 【施行日期】2018.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的通知



荣昌府办发〔201812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6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 8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相继下发文件,对垃圾


分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底以前完成区行政中心、兴荣大厦、农业大厦、棠香小学、荣昌中学、荣昌初级中学、东邦城市广场、寰宇世家、万灵镇等30余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水平,确保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10个以上行政村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协同推进,分类实施

(一)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荣昌日报、区广播电视台要开辟生活垃圾宣传专栏,宣传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具体要求,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播、微信、微博以及村(社区)居民小组会议、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主动劝告与制止,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垃圾分类职责。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82号)的责任分工,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职责,落实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入驻与维护管理、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的公示),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落实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各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物业管理小


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辖区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防止将物业小区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三)加快智能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区城管局要加快与垃圾分类企业重庆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联系,督促企业尽快完成荣昌城区及部分镇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的位置定点和免费试点投放,利用APP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互联网手段,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回收返现、中端统一运输、末端集中处理。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为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用电需求以及设备管护,不得强制设置其他附加条件,积极参与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三、督促检查,落实到位

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不定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督查,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2018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区国土房管局要将物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内容,通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星级评定、日常抽查等形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镇街要督促村、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1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1a6576fd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