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函 (20XX)XX律函字第 号 厦门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受广州XX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如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履行违约事宜,向贵司严正致函如下: 一、本律师依据我委托的XX公司提供的《XXX网络优化合同书》、收款收据、退款记录等资料及其陈述可以证实以下事实: 1、合同签订情况 20XX年XX月XX日我委托人XX公司与贵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XXX网络优化合同书》,该合同约定:贵司为委托人提供网络优化服务,并约定合同金额及退款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双方之间的协议已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我委托人XX公司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贵司一直疏于履行自己义务,未按合同约定达成效果,并且已经超过约定3个月期限,委托人多次联系贵司处理退款,但贵司一直拖延退款,已经严重违背合同约定,已经严重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认为,若委托人陈述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之规定,我委托人XX公司结合上述事实,就我委托人XX公司与贵司签订《XXX网络优化合同书》及履约事宜之行为作如下分析: 贵司与我委托人XX公司之间是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因贵司违约行为,造成我委托人XX公司损失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至此,我委托人XX公司依法追究贵司违约责任。 三、鉴于此,本着妥善解决纠纷,免除双方诉累之目的,今正式函告贵司如下: 第 1 页 共 2 页 请贵司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委托人定金人民币XXX元(XXX元)。 如贵司未履行函告通知约定的,委托人XX公司并将通过法律程序向贵司索赔,贵司需一次性退还合同定金等拖欠费用,并且委托人将追究贵司违约金、逾期利息等经济赔偿,并由贵司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强制执行及律师费等相关诉讼费用。 我委托人XX公司真诚地希望贵司采取积极的态度,以最大的诚意解决问题。如贵司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并且采取回避、消极的态度,我委托人XX公司还将采用媒体曝光贵司的行为,并可能影响贵司的声誉及日常工作,望重视之。 特别提示: 贵司如对本函所述内容持有异议,请在签收本函后当天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贵司认同本函所述内容。 以上内容,专此函致,望贵司慎重对待,及时处理函告事宜,以避免扩大损失,增加诉累。 广东XX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 二○XX年XX月XX日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63a1341b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