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相互关系与区别 规划是以某个基准年算起,未来几年在全面系统的布局某个方面发展方向,深度较浅,点到为止,是后期开展工作的依据或指导性文件 从时间关系上来看,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立项前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和依据。项目建议书经审查合格后存入项目库,并报上级*发办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建议书经省级*发办审查合格后,即可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论证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是项目立项后的项目实施阶段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根据经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的年度项目计划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是项目实施的依据.从项目管理程序上来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属于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属于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立项后的一项基础工作。从具体内容和要求上来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为项目立项做准备,目的是争取项目立项.内容侧重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理论性重于实践性。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是为项目实施做准备,重点是如何把项目计划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上,只有编制了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计划才有可操作性,是项目实施的基础,是项目工程招投标及项目监理的依据。 从工作深度上来说,三者是依次递进的关系,即可研报告比项目建议书更有深度,而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比可研报告更有深度.从管理层次上来说,项目建议书由省或市(地)级*发办审查,也可委托县级*发办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省及审查,也可委托市级审查,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五百万以上的项目需由国家审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687c34dde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