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激发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支部每月固定一天,围绕武装思想、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和发挥作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一项制度。旨在促进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形成习惯、做到经常,使之成为党员政治生活的“生物钟”。 第三条“主题党日”应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全面覆盖、激发活力、灵活多样、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主题鲜明、载体鲜活、组织周密、记录详实的要求,注重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四条“主题党日”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五条党支部应在每次“主题党日”活动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本单位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 制定方案,精心实施。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密联系实际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专题学习讨论等党日活动,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组织生活。重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加强党员管理,严守组织纪律。 (三)民主议事。组织党员对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任务、按期换届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及时通报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志愿服务。着眼于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广泛联系服务困难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五)激励帮扶。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采取谈心交流、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帮助党员解决学习、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六)缴纳党费。在“主题党日”当天,党员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开一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第六条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在原单位或就近的社区(村)党组织参加活动。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七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主题党日”的管理考核,定期对所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指导。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党建联系点实际情况,指导制定活动计划、审查活动方案并到会指导。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影像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确保“主题党日”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条把“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管理体系进行考核。基层党组织执行制度不认真、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甚至流于形式的,按照《**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77ed24d4b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