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法律法规 【 国家的教育方针】 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该时期的基本路线和基本任务,对教育工作所提出的总的指导方针。教育法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主要有以下几点重要内容: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203577bd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