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是国家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具有全局性的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它是党和国家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教育方针的制定必须回答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 第一,必须明确教育事业的服务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方向。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一是应当自觉地服从并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二是发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本功能,三是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四是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教育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必须明确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现代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教育不仅要与生产劳动结合,而且要与社会实践结合,应与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有机结合。 第三,必须明确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将全面发展思想写入教育方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明确提出了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正确贯彻和落实教育方针,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体现和把握以下思想特征和发展趋势。 一要把握时代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方针适应时代要求实现了三次根本性的转变:一是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教育向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转变;二是实现了由“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向“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转变;三是实现了教育为计划经济服务向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转变。教育方针的制定应鲜明地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时代特征,随着历史条件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把握时代性。 二要尊重教育规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一是在教育服务方向上,更加注重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有机统一;二是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三是在人才培养途径上,更加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方针的制定必须把握教育自身的特性,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要体现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新时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成为保证全面而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重大举措。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新世纪教育方针的制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教育的重点转向人本身,在教育过程中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中心地位。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发展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是引领教育发展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在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指引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国教育事业必将出现生机勃勃的新局面,教育质量必将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21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9d2967227916888486d7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