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在 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以存在(“有”“本体”“实体”)作为研究对象。在《形而上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了“第一哲学”的概念,并认为他的研究对象是能为我们提供最普遍、最高级知识的万物必致终极者,即“作为存在的存在”。在这个语词中,第一个“存在”指的是实体的存在或者说存在的实体—即存在者,第二个“存在”是可以说成是本原存在,即最单纯的“有”,一种作为一切同属存在者的本质的存在。 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本体对象就是绝对精神,就是理念 。对于绝对精神、理念,我们可以得到四个方面的规定:从“实体就是主体”这一命题中,我们首先得到关于绝对精神、理念的两个规定:1它是客观的(绝对)唯心主义的概念。2它是辩证法的概念。其他两个规定是:3绝对精神、理念是一种客观思想,纯粹概念,而以一种客观思想、纯粹概念作为世界的本体(本质),本身就以为这种对象是一种(绝对)真的对象,是一种绝对知识的对象。这一点,黑格尔说的很明确,因为他指出,哲学的对象就是真理,而且在黑格尔看来,作为哲学对象的真理就是绝对真理。黑格尔的哲学就是说明、展示、追求这种真理的“科学”。因此,绝对精神、理念是绝对真的对象就成了绝对精神、理念的第三个规定.4黑格尔和费希特、谢林一样,把伦理学、道德学说作为科学的一个领域,把善纳入真的领域,认为善属于真的知识。不仅如此,他还指出绝对精神就是上帝,即上帝也正是哲学的实体对象。 在这里需要区分一下相对和绝对的含义。所谓相对,即有与之相对或可供对比的存在,凡言相对则代表所阐述的事物具有一个客观环境及其他外在条件作为其辅助参考的因素。绝对的意义即否定一切非它,以纯粹的事物本身作为分析其本身的依据,甚至是超脱于事物本身之上,在超感的范畴上理解与思考。可以这样理解,真理是无条件正确的,而定理却是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才成立的。在这里,真理就是绝对的含义,定理就相当于相对。如果引入释、道家的思想,在真理之上还有天地大道,那在这个前提下真理又变成相对于道的定理了。简而言之,处于上级的对于下级对象就是绝对的存在,反之则是相对。 带入存在的三个表象,实体是存在的物质承担者,本身具有除本体外客观环境赋予其的特有属性,本体处于意识范畴,存在于经验之中,不可描述,不可名状,有则是处于三者的最上层,以本初的状态出现。 《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在我看来就是这个道理。白为色,马为形,色非形,形非色,故白马非马。或者可以这么说,当说白马的时候,就自动的否定了所有的非白马,而马这个概念,是一个抽象概念,我们不能用任何一匹马的特征说:这就是马;同时,我们也不能将所有马的特征加和在一起说:这就是马。当我们说马的时候,除非有特殊指代,否则单纯的马并不存在于物质世界,只是作为一个纯粹的概念而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当我们指着任何一匹马的时候,我说这是一匹马,既正确又错误:正确是因为它的确是一匹马,错误是说它并不是“存在”意义上的马,它只是一个存在者而已。 “存在”其实永远不曾存在。在生活中我们所谓的存在,物质的存在,作为存在的实体,其实只是表示存在的存在者,存在者是存在的物质承担者。存在蕴于存在者之中,存在者包含着存在。但是,一切存在者,不是单纯的存在,而是加诸了外在条件的存在,在这个层面上说,存在者并不是存在,它所表示的存在,也不是哲学意义上的存在,是一个物质意义上的存在。“存在”只存在于意识。 记得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的解释:“存在就是THERE BE句型里的BE。”便是这个BE动词,让我茅塞顿开。《道德经》开宗明义说:“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说, 道这个东西如果能够说的明白,那就不是我们说的道了。还有佛家的典故:“佛祖传法,拈花示意,迦叶一笑,一笑悟道,所谓不立文字,直指本心,教外别传。”这段话翻译过来是:佛祖开坛说法,未曾说话之前拈起了一朵花,闻了一下。迦叶看到佛祖的这个举动就笑了,佛祖也笑了,对众比丘说,迦叶悟道了。这里面就是说佛法是不能用文字来述说的,只能用心去感知,通过教授之外的其他方法让人理解。这是东方式的超语言存在。 《约翰福音》开头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也即是逻各斯,在希腊语圣经中,就是logos。在斐洛那里,逻格斯是上帝创造世界的工具,是人和上帝交通的中介,而到了《约翰福音》,上帝虽然直接和道成为一体,更加感性化,但是其一脉相承的影响还是了然的。上文曾提及黑格尔的四条规定,最后归结于上帝。牛顿晚年同样笃信神学,这是西方人不习惯于认知超语言的存在,所以将之归结于上帝。创世纪中,上帝七日创世,以语言创世,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这可以说是由东西方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 回到THERE BE句型,BE动词就是存在,也是本初,处于绝对意义上的存在。 对于认识的二元论,我个人认为其同样处于相对的范畴。对于任何事物,都可以用是否,正误,或是其他诸多相对立的条件将之一分为二,通过这种分解可以将事物具体化清晰化,同时不可避免的片面化,主观化。这时认知就进入了一个悖论。如果对于本体的认识用条件细分化,本体就演变成了实体。引用巴门尼德对于存在的表述:1它是唯一的、不可分割的、连续的。具体地说,它“像一个滚圆的球,从中心到每一个反面举例都相等”;2它是不动的。“被巨大的锁链捆着,无始亦无终”;3它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中央“存在”就不是可生可灭的感性事物了,而是实际世界的抽象本质(本源)。 同样的,《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有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天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寂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娑婆诃。” 这里的舍利子同样不增不减,作为本初,本源存在。 以上存在的三种形式——有,本体,实体。已经分段阐述完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8485021f2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