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宣传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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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护孩子得到教育的权利

1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2、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3、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黔西县入学年龄为七周岁。

4《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5、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6、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


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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