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管理工作,确保市供销社及时准确掌握并快速处置各类紧急重大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主要内容 (一)市供销社向市委、市报告内容 1、重大事项 (1)省、市领导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批示; (2)全系统推出的重大改措施和重大创新举措; (3)全系统的重要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4)全系统发生的重大敏感案件、突发性事件、自然祸患 、社会动态、安全事故、灾情疫情、治安案件等; (5)涉及供销社系统的重要舆情; (6)市供销社机关领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 (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2、重大活动 (1)市供销社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 (2)市供销社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 3、重要会议 市供销社机关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 4、重要接待 (1)上级领导或其他地方领导(供销总社、省供销社或外省、市(州)供销社)到本系统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市以上新闻媒体到我社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二)县区供销社向市供销社报告内容 1、重大事项 (1)市、县区领导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2)县区系统推出的重大改措施和重大创新举措; (3)县区系统总结的重要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4)县区系统发生的重大敏感案件、突发性事件、自然祸患 、社会动态、安全事故、灾情疫情、治安案件等; (5)涉及供销社系统的重要舆情;(6)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2、重大活动 (1)市供销社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供销社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的进展情况。 3、重要会议 县区供销社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4、重要接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a80592675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