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人际信任的构建2600字 本文首先分别界定了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的定义;其次介绍了两种不同社会形式的的差序格局;再次介绍了两种社会中人际信任的建立;最后谈及了自己在做这篇文章时的一点感悟。 毕业 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差序格局;人际信任 一、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界定 (一)熟人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指出,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血缘组织和地缘组织的结合体,所以在“乡土中国” 中,“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种出娘胎就带来且好坏由不得你做主的血缘和地缘关系构成的社会就是熟人社会,一般也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先接触的社会。 (二)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学术意义的首创者是美国法学家劳伦斯?弗里德曼,他在1973年出版的《美国法简史》中详尽地论述了现代社会的“陌生”本质:现代社会有一个简单社会几乎完全没有的特征――依赖陌生人。当我们走在大街上的时候,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时,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生病住院,陌生人医治我们、护理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在社会学意义上,“陌生人”是双重意义的统一,即作为脱离任何既定的地域空间的漫游,又固定在一个地域空间点出现,其矛盾身份的辨证统一体现在“人与人之间任何关系的接近和距离的统一”。 二、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 (一)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了“差序格局”的乡土社会基层结构。费孝通指出:“我们的格局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差序格局”包含了两个方面的社会关系结构:(1)关系的远近,越是靠近波纹的中心,关系越近,这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也是固定的。(2)关系的亲疏,一般由交往的频率和次数来决定。(二)陌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与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结构相对照,费老用“团体格局”来表述西洋社会的社结构。“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说西洋社会组织像捆柴就想指明: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事先规定的。我用这譬喻是在想具体一些使我们看到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的种格局。我们不妨称之作团体格局。”这种当时费老看来存在于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如今看来已经渗入到了中国社会的格局,在陌生人社会,这种格局更是明显。 三、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 (一)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之上的,这种信任实质上是一种感情信任,是一种习俗性信任。关于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吉登斯认为:“信任的第一类情境是亲缘关系,在大多数前现代制度下,它是社会关系‘群’在当时的时一空条件下得以组织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模式。亲缘间的联系通常是紧张与冲突的焦点。但是,无论包含了多少冲突并引起了多少焦虑,亲缘关系仍然是人们可以依赖的普遍性纽带,凭此人们才能在时一空领域内构建起行动。这一点,无论是从相当非个人化的还是更加个人化的关系层次上看,都是如此。换句话说,人们通常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亲戚们去承担各种义务,不管他们对被承担义务的具体个人有无同情心。更有甚者,亲缘关系的确还经常提供一种稳固的温暖或亲密的关系网络,它持续地存在于时间一空间之中。 (二)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陌生人社会的人际信任是建立在利益和人的理性基础之上的,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型信任。基于契约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人和人之间的信任需要契约来维系,这本身就是一种不信任,但是,反过来通过契约又可以使互相不信任的人进行交往,使陌生人通过契约而互相信任。但这种信任并不牢固,随时都可能分崩离析。记得《中国合伙人》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永远不要和自己的朋友合开公司。我想大概也是源于此。本来朋友之间的信任是基于感情的的习俗性信任,这种信任是不需要契约的,但是和朋友合开公司,这种信任关系就会发生变化,不仅仅基于感情,更多的基于契约,而基于契约的信任会随着个人利益的变化而变化,相比较而言,这种契约型信任是比较脆弱的。一般契约破裂,那么原先朋友之间的习俗性信任也将不复存在。在中国,亲人朋友因为利益纠葛而不相往来的例子比比皆是。 四、我的体会 作为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一代,我们将有机会见证中国由农业社会变成工业社会这一历史性时刻,但同时,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将发生变化,我们不得不具备由熟人社会融入到陌生人社会的能力。学缘关系可以作为我们实现这之一转化的很有帮助的工具。确定好自己将来想要融入的陌生人社会,通过本科、硕士及博士期间的学习来逐渐融入这个自己在血缘和地缘上并不相关的社会。我觉得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在学缘关系上的习俗型信任可以逐步展开成契约型信任,然后能够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打开自己的人生。 参考文献 [1][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高盼盼,女,汉,河北邯郸人。硕士在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方向为劳动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709cfe25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