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新思考 “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造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这是美国知学者弗里德曼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老人摔倒我来扶一下。”本来简单的事情近年来却让国人普遍感到困惑:人与人之间怎么可以如此冷漠?社会学家说,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 从过去的 “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首先是一种进步。这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但是,刚刚离开“鸡犬相闻”的村落,难免要面对种种不适应。首当其冲的就是:适应社会转型的新常态,重构并建立新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1.熟人社会的概述 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通过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提出了“熟人社会”这一概念。费先生对于熟人社会是这样定义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由于中国人生活范围狭窄、封闭且缺乏社会流动性,所以人们大多在某一地方“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就形成了人与人相互熟悉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在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私人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什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在熟人社会中,人们天天生活在熟人的生活圈中,很少与陌生人打交道。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行为规范都被打上了宗法血缘关系的烙印,人们之间讲的是亲情、交情。人们的行为主要靠道德伦理来调节和规范,人际关系依赖熟人间的人情来维系,是一种伦理型的人际关系。“熟人社会”生活秩序更多地通过道德规范实现自律与他律,那么,在“陌生人社会”中,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则势必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 2.简述陌生人社会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03f5a1e6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