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thairtei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附件 2: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别划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1 学院 文学院 专业 汉语言文学 对外汉语 政治学与行政学 2 政治与行政学院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教育学(教育管理) 3 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教育技术学 历史学 4 历史文化学院 世界历史 博物馆学 旅游管理 5 6 7 8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化学学院 化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化学 化学生物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地理科学 9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地理信息系统 1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 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英语 11 外国语学院 日语 俄语 朝鲜语 12 体育科学学 体育科学学院 体育教育 民族传统体育 档案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3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会计学 理 体育文 体育文 文 理 文 理 文 类别 1 序号 学院 专业 小学教育(中文) 小学教育(英语) 小学教育(数学) 小学教育(科学) 音乐学 音乐表演 类别 文 理 14 初等教育学院 15 音乐与影视学院 音乐与影视学院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舞蹈学 美术学 艺术文 16 17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绘画 艺术设计 思想政治教育 新闻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法学 国际经济贸易 经济学 艺术文 文 理 文 18 新闻传播学院 19 20 法学院 经济学院 注:请按照表格中的分类对学生进行转专业文理分类指导。 2 附件 4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修订)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学分制中自主选择的管理思想, 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 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 效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 、总 则 第一条 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 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 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 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转专业,二年级的学生只允许降转;一年级、 二年级转出专业和接纳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 15%和 5%以内,学 生在学期间申请转专业只限一次, 艺体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 业。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第三条 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 2、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要求; 3、学习成绩良好,入学后必修课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两门; 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高职升入本科者。 3、定向生(定向单位同意除外)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 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程序 第六条 每年 4 月份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及确定的本 年度接收转专业人数,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学院各专业的接收转专业人数。 第七条 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年 4 月份,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 期不予办理) ,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 ,并附各学期学习成绩 单,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第八条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 的学生,将于每年 5 月份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九条 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教务处组织实 施,考试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全面素质及学习能力,面试由各学院根据各自专业特 点自行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转专业学生的笔、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然后 再根据各接收学院的接收人数提出初审名单,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 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 院,学生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在本学院同一专业内转专业方向,须由本人申请,参加本学 院组织的甄别考试, 学院主任审核同意, 报教务处备案, 其他要求与转专业相同。 3 四、学分记载 第十三条 转专业的学生未修读过的必修课要补修, 已修读的同类课程成绩 合格的可申请免修,其他多出课程学分计入选修类课程学分,经审核后承认其所 得学分; 五 、附 则 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 教务处负责解释。 (后附考试科目及内容)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 年 1 月 18 日 附: 一、 考试科目:1、大学英语 2、能力水平测试 3、专业课 考试内容:1、大学英语水平(全体申请人参加) 2、能力水平测试: ①语言文学基本能力(阅读与作品分析) , 申请转入文科专业的学生参加。 ② 高等数学(申请转入理科专业的学生参加) 3、专业课:①普通类学生转专业,由转入学院根据各自专 业特点自行组织实施,面试、笔试不限;②艺体类学生转 专业,必须具有拟转入同类专业的高考当年专业合格证 (或通过合格线) ,校内转专业时,不再另行专业课考试。 二、 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ea0ed2a93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