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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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于111日至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法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行政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年会的主题为“行政法的实施与强化社会管理的行政法问题”,参会代表260余人,提交会议论文200篇,均创历次年会新高。

开幕式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教授主持。在开幕式上,江西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随后,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致欢迎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致开幕辞。本次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幕。

在为期两天的讨论中,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行政法的实施和加强社会管理的行政法问题两大主题展开。由于参会人数较多,本次年会首次采用两个分会场同时进行报告和讨论。共分6个单元,共有24名发言人就相关专题作了主题报告,24名评议人参与点评,共计120余名参会代表参与了自由讨论,并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或肯定、或质疑,无不展现出深厚的学术积淀和敏锐的问题意识,年会讨论高潮不断涌现。

第一单元的两个会场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主持,围绕行政法的实施展开具体讨论。朱维究教授以《论行政检查与行政法实施》为题,对行政检查问题展开研究,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为此点评,期间多位学者就行政检查的性质、体制、背景等问题展开讨论,场面热烈。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所副研究员李洪雷就行政法的适用与解释问题展开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戚建刚教授就文章的行文、选题、内容展开评议,与会其他学者在转型时期的背景下,讨论了法律解释权的性质、归属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就《正确实施行政法的前提》展开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作了精彩评议。学者们还针对行政法实施的法制环境、法的实施与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展开热烈交流。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就《行政决策法制化的基本问题》展开报告,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谭宗泽教授为评议人,与其他学者精彩互动,探讨了行政决策的程序、责任、局限、行政决策与公共参与等问题,不断激起思想的火花。

第二单元分别由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海坤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担任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朱芒教授就《什么是或者不是“社会稳定”以法院判决书为切入点,阐述了自己对稳定的理解。四川省人民法院行政庭王雪梅庭长为评议人,从法官的角度诠释了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理解。与会学者还就社会稳定的概念界定交换了各自见解。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副教授以《公民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藐视》为题,探讨了公民能否行使抵制权,立法要不要规定抵制权的问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为评议人,与会学者纷纷发言,共同探讨,掀起了新一轮的讨论热潮。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徐继敏教授《行政强制法实施面临问题分析》为题展开报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为评议人,与参会学者就此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苏州大学法学院章志远教授就《私人参与履行警察任务的法理基础研究》展开发言,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教授为评议人。专家学者就私人参与履行警察任务的性质、地位等问题互动活跃。

第三单元分别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文先保副厅长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长叶必丰教授主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利红副教授以《论行政法实施过程的全面、态考察》为题,把行政过程论引申到行政法实施的领域,国际关系学院毕雁英副教授对此评议,与会学者就此主题展开充分讨论。吉林大学法学院于立深教授以《行政立法不作为研究》为报告题目,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淑芳教授为评议人,与众多学者探讨了行政立法的不作为问题。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袁明圣教授就《特别法之识别与适用》展开讨论,以生动地案例为切入点,讨论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在法律上产生的冲突问题。西北政法大学王


麟教授对此做了评议。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以《行政许可撤销制度研究》为题展开发言,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茅铭晨教授为此评议。学者们还就撤销、撤回等基本问题互相交换了意见。

在第四单元,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和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教授分别担任两个会场的主持人。该单元主要围绕强化社会管理的行政法问题展开讨论。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以《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思路》报告题目,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昕副教授为此点评。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金国坤教授以《论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变迁》为报告题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朱应平教授为评议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以《社会管理创新与行政法形态之变革》为报告题目,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教授为评议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沈福俊以《国务院决定行政许可设定权:问题与规制》为报告题目,北京市检察院李新生副检察长为评议人。在报告人发言的启发下,众多学者踊跃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在第五单元,郑州大学法学院沈开举教授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分别担任两个会场的主持人。该单元着眼于行政法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报告人的论证生动具体,起了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广州大学蒋银华副教授以《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协商沟通》为报告题目,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教授为评议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凌维慈副教授以《城乡规划争议中的原告资格》为报告题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高文英教授为评议人。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钟志勇教授以《自由融资权与行政权的法律平衡》为报告题目,浙江大学法学院朱新力教授为此点评。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祥华教授以《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满意度调查与分析》为题,探讨了食品安全方面不同群体的偏好。中南大学法学院敖双红教授为此点评。期间,学者们各抒己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在第六单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分别担任两个会场的主持人。南京大学法学院肖泽晟教授以《对一起行政事实行为致害赔偿案的法理分析》为报告题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步洪处长为此点评。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司长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与社会矛盾化解》为题,探讨了社会管理法制化与矛盾化解的关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陆伟明副教授为此点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赵颖副教授就《论公共应急行政补偿》展开发言,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周实为此点评。上海商学院讲师林沈节博士就《消费警示及其制度化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谈起》展开发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为此点评。该单元的报告充分彰显了理论联系实际的特色,为专家学者带来了新鲜的视角,赢得了广泛好评。

112日下午,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怀德教授致闭幕辞。马怀德教授首先对本次年会的成果作出了总结,随后,又分别围绕组织机构建设、学术成果贡献和学术会议举办等三个方面内容对学会一年来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从本次年会的成果转化和学术会议举办两个方面对明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最后,对承办本次年会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细致的服务以及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年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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