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 工 资 格 证 书 管 理 规 定

时间:2022-05-25 19:22:3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焊工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1本公司由焊考委领导下的焊考办负责焊工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2、焊考办统一保管焊工资格证书,向持焊工资格证书(简称持证 焊工)的焊工发给上岗证/胸卡,持证焊工上岗操作必须佩带上岗证/卡,以备有关机构、部门查验;

3、焊考办对持证焊工建立档案,及时、准确反映焊工持证的变化; 4委托车间/施工队、质检部质检员对持证焊工焊接质量进行跟踪记录,要求做到准确、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本记录作为对该焊工进行持证考核和升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5持证焊工须佩带上岗证/胸卡上岗,应在资格证书规定范围内从事焊接;若违反以上规定,本公司将作出限期整改、批评、处罚、直至吊销资格证书的处理;

6、焊工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之前,应重新取得资格证书;

7、持证焊工若连续6个月未从事焊接操作,则在重新操作前,必须通过本公司焊考委向CCS申请焊工资格证书的恢复,否则不得从事资格证书规定范围的操作;

8、定位焊工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9、本公司焊工资格证书不作为其它证件的代用证件,不外借,不转让;非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调阅;

10、若资格证书、上岗证/胸卡遗失、损坏,须及时补办。

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焊考委

一三年八月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0a64fe89eb172ded63b7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