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制度 借款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审批原则:所有的借款必须按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2.借款原则:各项费用支出性借款须执行“上款不清、下款不借”管控原则,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付款。 3.清偿原则:所借款项需在拿到付款票据后尽快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长期恶意挂账不还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 二、管理制度 2.1 借款用途分类 借款是指为公司开展经济业务而发生的借款;按其具体用途分为:日常备用金借款、公务借款、及其他特殊用途借款等。 2.2 借款适用条件 1.符合上述借款用途的,需通过先预支资金再核销的方式。 2.借款人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3 借款一般规定 1.借款人只能在其所属职责相关范围内进行借款。 2.在发生各类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 3.借款的审核及审批需按授权进行,对借款单内容填列不完整,或未按授权进行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 4.借款项目金额必须在预算及资金计划的范围内,对于预算外或超额度的借款,在没有特殊授权审批的前提下,不得借款。 5.借款可通过偿还货币资金和发票报销的形式进行核销。 6.财务出纳需按月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借款人的借款余额,以催促还款或核销,便于双方核对确认。 7.员工在离职时,会计必须在离职单上签字,以确认是否存在借款。 8.借款的清偿原则 会计按月统计员工借款情况,挂账 6 个月以上未核销的,会计打印借款余额表与借款人核实,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会计按照未还款金额在当月工资扣除,当月不足以抵扣的,次月扣除,以此类推。 9.借款时,有具体开支清单的,还需提供打印版申请金额明细。 三、借款流程 1、经办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会计审核。 3、总经理审批签字。 4、出纳付款。 5、经办人索回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会计审核。 7、总经理审批签字。 8、出纳付(收)款,多退少补。 借款单 借款人(领款人) 所属部门 日期 借款理由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部门负责人确认 会计审核 总经理审批签字 出纳支付 备注信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05cee2ced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4.html